張居正就按照慣例接連上疏,表示要回鄉守制。但是,奏本里卻另有文章。他說:“臣聞受非常之恩者,宜有非常之報。夫非常者,非常理所能拘也。”然後又說自己哪怕粉身碎骨也不能報答皇恩於萬一,“又何暇顧旁人之非議,徇匹夫之小節,而拘拘於常理之內乎!”
這等於就是在暗示皇上,我可以為你做超越常規的事。《明神宗實錄》的作者在記錄這件事時,也忍不住議論了一句;“觀此,而奪情之本謀盡露矣!”
此後,萬曆皇帝與張居正又演出了三留三讓的俗套戲,張居正便不再堅持要回鄉,而於十月十三日提出了“在官守制”的折衷方案。
皇帝讓司禮監的太監魏朝隨張居正的兒子回江陵奔喪,張居正提出,過了“七七”之後,自己不隨朝議事,不參加朝廷慶典,只赴閣辦公,並且不穿紅色官服。
張居正為表示孝心,還提出守制期間,不領工資。萬曆就特批每月由有關衙門給張家送油鹽柴米聊補困境。最荒唐的是,還讓光祿寺每天送去酒飯一桌(也不怕麻煩)。算下來比領工資還合算了。
君臣兩個自以為戲演得差不多了,於祖制、於輿論,都可以有了交代。
但他們全想不到,這把戲怎能瞞得過人?
反對奪情的官員立刻發起攻擊,且來勢兇猛,這是萬曆和張居正事前絕想不到的。
次第上陣掄開了大斧的,有四個:翰林院的編修吳中行和檢討趙用賢,刑部的員外郎艾穆和主事沈思孝。翰林院的這兩位,恰又是張居正的門生。
十月十八日,也就是張居正提出“在官守制”的五天後,吳中行首先向老師發難。他的奏疏寫得相當煽情,從人倫大義上對張居正施壓。他說:元輔晝夜為公操勞,父子相別十九年。這期間,兒子的身體由壯而強,由強變衰,父親由衰成頭白,由頭白成蒼老,音容相隔開。現在父親逝於千里之外,卻不得臨穴一哭,情何以堪!
他又巧妙地把“奪情”置於輿論的拷問之下,暗示這裡面君臣之間恐怕是有交易。他說:皇上之必須要留,和元輔之不能走,原因在哪裡,只有通神的人才能知道了,那是不能告訴庸俗人等的。但是市井匹夫,說什麼的都有,怎麼想的也都有,你怎麼能讓這裡面的重要意義家喻戶曉,從而讓大家閉嘴呢?
吳中行很坦然,把奏疏遞上後,又把副本給了張居正一份,表示此舉是出以公心。
張居正看了題目,不禁愕然,問:“奏本送進去了嗎?”
吳中行說:“不送進去,我是不能跟您說的。”
次日,趙用賢上疏,用語極其刁鑽,說首輔既然能為君臣之義效忠數年,所以就不能為父子之情少盡責任義務一天。陛下之所以不允許首輔回鄉守孝,難道是想讓四海人心都效仿他的行為嗎?
這兩人,都建議張居正趕快丁憂,過段時間再由皇上開恩召回,此為上策。
如果說,兩位門生還留了一些情面,那麼第三天(二十日),艾穆和沈思孝聯名上疏,則完全撕破了臉皮。他們意在逼迫張居正交出權力,徹底下臺。他們說:張居正若留下,那就是厚顏就列,遇到國家大典,是參加還是不參加?不參加吧,於君臣大義不合;參加吧,於父子至情不合。到那時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而居正又何以自處?陛下要留張居正,動不動就說為了社稷,那麼社稷所重,莫過於綱常。元輔大人乃綱常之表,綱常不顧,安能顧社稷!
他們還公開指責張居正奪情違反道德,“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說他擅權無異於“宰相天子”;說他行為有類商鞅和王安石,道德和才學卻遠不如,說他是“愎諫誤國,媚閹欺君”……
吳中行等人的奏疏雖然上去,但其實是壓在了馮保手裡,他留中幾日未發,讓張居正先擬旨批駁。
張居正完全料不到,在他當政五年後,居然朝中有人對他如此切齒,看完奏疏後,火冒三丈!隨後與馮保商議,如若姑息,則後果難料,必須以嚴厲手段壓下這個勢頭。
最後決定,對他們幾個人的處置,是要廷杖和充軍。
風聲傳出,各路官員大驚,紛紛展開援救。禮部尚書馬自強知道事情要鬧大了,憂心忡忡,親自出面為吳中行等人疏通。
張居正此時已經鐵了心,面對老馬的喋喋不休,他起先良久不語,忽而對老馬跪下,以一手捻鬚,高聲懇求:“公饒我!公饒我!”
首輔失態若此,老馬心知事已不可為。於是仰天長嘆一聲,走了。
翰林院掌院學士(院長)王錫爵,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