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有黎烈文,後來加進文學社的青年編輯黃源。刊物由生活書店承印,書店的條件是:先試辦三期,編輯費稿費不擬開支,如果銷數超出幾千再訂合同補算。前三期由魯迅親自一手編定,從第四期開始,魯迅擬由黃源編輯。在《譯文》的基礎上,又擬編輯出版《譯文叢書》,由黃源和生活書店接洽,因書店內部的人事變化,延宕未果。為此黃源轉同由吳朗西和巴金主持的文化生活出版社洽談。 就在這時,茅盾和鄭振鐸一天晚間來到魯迅寓所,說是生活書店請飯,然後三人同往新亞公司。同席還有鄒韜奮、畢雲程、胡愈之、傅東華,一共七人。晚飯時,書店經理畢雲程突然提出撤換黃源的《譯文》編輯職務,要魯迅承認。《譯文》不是個人的私產,黃源也不是自己的私人,要換人也是譯文社內部的事情,為什麼要由書店方面提出,而且預先不打招呼?茅盾也是《譯文》主持人之一,為什麼不可以表態?魯迅知道,這完全是佈置好的局勢,對黃源搞“缺席裁判”,什麼請吃飯,分明是“吃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