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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來的臉,朱新禮幼小的心靈裡深深埋下了改變貧窮命運的種子。

看慣了生活的艱辛,朱新禮從小就很懂事,主動為父母分憂。父母外出工作時,他就幫忙打掃房間、拾掇家務、照顧弟弟。朱新禮上學後,就開始勤工儉學。從小學三年級起,他就沒有再跟家裡要過一分錢。貧困也許是福,它潛藏著無窮的爆發力,使人的脊樑更硬。

“就是在那個時期,開始覺得以後要為農民做點什麼,來改變中國農民的面貌,立志為天下百姓造福。”回憶起那個艱難的時代,窮苦帶給人的磨難,給朱新禮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他在心底憋了一股勁兒:“一定要改變農民的生活狀態!”

與朱新禮鄰居的老王家,有個年齡相仿的小夥伴——王延勝(時隔30多年之後成為匯源集團黨委副書記),平時經常跑到朱家,與朱新禮一起玩耍。儘管比朱新禮大兩歲,他卻習慣於把朱新禮當“大哥”。朱新禮從小就是“孩子王”,大家都喜歡聽他的。“大哥”平時有好玩的、好吃的從來不吝惜分給大家。

據他回憶,那時朱家有許多書,王延勝每次來找朱新禮玩時,經常看到朱新禮一個人躲在屋裡看書。王延勝也常常被那些精美的“小人書”深深地吸引住。“小人書”就是那個時代在孩子中間非常流行的連環畫冊。他常常跟朱新禮一起藏在屋子的角落裡看書。有時候在朱家沒看完,愛不釋手的他便跟朱新禮借,朱新禮從來也沒拒絕過。但都要叮囑一句:“什麼時候看完都行,一定不能弄丟哦。”

除了“小人書”之外,朱新禮的那些玩具也讓王延勝好生羨慕。

讓他印象最深刻的是9歲那年,朱新禮有了一把“槍”(玩具手槍)。那時候,在農村,這樣的玩具是極其罕見的。不要說玩,有的孩子連見都沒見過。朱新禮佩帶“手槍”所到之處,總有一大群的夥伴跟在他後面,眼巴巴地盯著那把槍。不由讓人想起小兵張嘎的那股得意勁。

由於是自己最心愛之物,朱新禮也很少拿給別人看,唯獨讓王延勝悄悄地摸過一回。在王延勝的記憶中,朱新禮雖然是“孩子王”,但是從來都不欺負別的小孩子,幾乎沒跟小夥伴們發生過什麼衝突,也沒跟人打過架。用王延勝的話說,“他跟誰都能玩到一塊去,和他在一起會覺得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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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故鄉”

朱新禮出名了,江西修水人也為此感到自豪和驕傲。因為他們說:“這裡是朱新禮的第二故鄉。”

說起這“第二故鄉”的來歷,還有一段令人難以忘懷的故事。

11歲那年,朱新禮去了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為膝下無子女的伯父做繼子。他就不能再跟老家的小夥伴們玩了。

去修水縣伯父家,朱新禮是不願意的:為什麼兄弟六個人,偏偏選了我送給伯父呢?他認為是父親不喜歡自己。

父親語重心長地說:“新禮啊!你們兄弟六個,就你最機靈。你去,我跟你娘才能放心點啊!”似懂非懂的朱新禮只好乖乖地去了。

在修水縣,朱新禮備受想家的煎熬:想父母、想兄弟、想小夥伴,想家裡的那隻狗——那是朱新禮從小帶在身邊的。

朱新禮至今仍愛狗,他喜歡狗的那股忠誠勁兒。那時候還沒有電話,跟家裡唯一的聯絡是寫信。因為識字不多,不會寫的字就畫一個框。不會寫“狗”字,他就索性畫一隻小狗在紙上。父親看到信的時候,常常哭笑不得。

不過,父親還是能明白他要表達的意思,每次都把他的信解釋給朱新禮的母親和兄弟們聽,並耐心地回信給他。

那時候,朱新禮最開心的事情,就是收到家裡寄來的信,他每天都在期盼家裡的信。

其間,朱新禮也回過家一次。

但是,15歲的那年,朱新禮又被“趕”回了伯父身旁。在伯父家,從小善於稱“王”的他,又結識了一幫好夥伴。

這時候的朱新禮,個頭比同齡的男孩子都高。在家讀書的時候,朱新禮是班長、少先隊大隊長。

他最大的愛好還是讀書。縣城的圖書館離伯父家不遠,朱新禮一有時間就去泡圖書館。那段時間,他讀了不少書。

17歲的時候,朱新禮又回到了山東老家。

而這時候,家鄉的小夥伴們都已經長大了。朱新禮想當兵,但未能如願。

業餘時間,善吹拉彈唱的朱新禮在村裡組織了一個毛澤東思想業餘宣傳隊,自任隊長。而王延勝卻去當了兵,離開了家鄉,兩個人自此很少見面。誰能想到,30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