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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馬克·霍普金斯(Mark Hopkins,1802—1887):美國教育家、道德哲學家,曾任威廉斯學院院長,提倡自我教育、密切的師生關係和德智育並重。有些老師比較會上大班課,在眾多學生的面前講課。富勒�的課堂上足足有2000個學生,大家可以連續7個小時目瞪口呆地聽他講課。有的老師則在教小班課時,比較得心應手,女高音勒曼就是最好的例子。還有些老師像馬克·霍普金斯�則在一對一教學時,教得最好。有一句老話說,最好的學校就是要“霍普金斯站一頭,一個學生在另一頭”。然而,我本人還未見識過這樣的老師。好老師就像是節目主持人,他們需要觀眾。還有的老師是用書寫的方式教學,而不是用口語。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美國將領馬歇爾(George Marshall)就是一例,通用汽車總裁斯隆(Alfred Sloan)也是。斯隆的書信也彙集在他再版的書《我在通用汽車的歲月》(My Years with General Motors)當中,此書也是教學的大師之作。當然,教給我們基督教傳統的老師聖保羅�也是最偉大的老師,他是以書信教導後人的。

第3章 懷恩師(11)

�聖保羅(St�Paul,10—67):猶太人,曾參與*基督徒,後成為向非猶太人傳教的基督教使徒。

�克拉拉·舒曼(Clara Schumann):音樂家舒曼之妻,德國女鋼琴家、作曲家,曾在法蘭克福霍赫音樂學院任教。表演者的能力和教師的才能似乎沒有什麼相關,研究學問與教學或是技巧與教學之間也沒有關聯。在歐洲傳統的大畫家中只有丁託列多(Tintoretto)的學生很多,但是沒有一個學生可以達到二流畫家的水準。格列柯(El Greco)例外,所有大畫家幾乎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平庸畫家教出來的。儘管奧本海默是卓越的管理人才,卻未能躋身於相對論、量子物理和原子物理的偉人之列,但他卻是個天才老師,激發年青一代美國物理學家的創造力,使他們發光發熱。像我這樣對物理一無所知的人,聆聽他在普林斯頓的講座,也覺得眼前像是浮現出了壯麗的高山、大海。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在維也納時,也受教於一位偉大的老師——迪亞貝利(Diabelli),而他留給後世的不過是些枯燥無味的手指練習曲。再下一代的名師並不是舒曼、勃拉姆斯、瓦格納,也非李斯特、柏遼茲,這些只能算是不錯的老師,真正的名師是舒曼的遺孀克拉拉�,她才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鋼琴教師。

透過“教學觀摩”,我很早就下結論道:老師沒有一定的型別,也沒有完全正確的教學法——教學就像一種天賦,像貝多芬、盧本斯和愛因斯坦等那些與生俱來的奇才;教學是個人特質,與技巧和練習無關。

多年後,我又發現另一類老師。更正確的說法該是,他們會激發學生學習。他們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並非因為他們有特殊的天賦,而是憑藉著一種方法來引導學生學習,正如我小學四年級的老師埃爾莎小姐。他們發掘每個學生的長處,併為他們立下近期與遠端的目標,讓他們更上一層樓。然後,再針對每個學生的弱點下對策,使他們在發揮自己長處時,不至於受到弱處的牽制。這些老師還使學生從自己的表現中得到相當的回饋,進而培養自律、自我引導的能力。這樣的老師多半會鼓勵學生,而不是一味地批評,但是他們也不會濫用讚美的言辭,以免失去刺激的效果。他們認為該給學生的主要獎勵就是滿足感和成就感。他們並沒有“教”學生,而是為學生設計出學習的方法。因為總是採取一對一的方式,這種教學法幾乎適用於每一個學生。因此,教學並不是指某個學科的知識,或是所謂“溝通技巧”,而是一種特質。對蘇菲小姐那樣的老師而言,教書和人格特質有關;至於埃爾莎小姐,教學則是一種方法。

就成果而論,這兩種方式實在是差不多。教學最後的產物不是老師得到什麼,而是學生到底學到什麼。埃爾莎和蘇菲小姐都會激發學生去學習。

關於這一點,是在我觀察了幾年別的老師教學之後,才覺察的。我開始注意別人教學,是在1942年,也就是我開始在本寧頓學院任教時。當年,那所學校只是新英格蘭的一家小型女子文理學院,1932年才創立,極具實驗色彩。它們的目標不在於大,而在於精。這個理想在20世紀40年代,瓊斯校長(Lewis Webster Jones)上任後短短几年間幾乎實現了。他原本在該校教經濟學,1941年榮任校長(他在1946年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