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6部分

理的人道主義的感情,理智和感情應該相對平衡。我從小乃至在見到我的妻子之前,我的母親就給我講故事,帶領我認識我的親戚,其中包括我舅舅的女兒。當時,我們居住在塔厄米姆省,我們在一起生活了近三年的時間,使得一些親戚們對我們很不滿。按照當時的習慣,凡招惹別人不滿的人,都必須搬到另外的地方去住,因而我們從薩拉赫丁的歐加村搬到塔厄米姆的扈威加。母親對我說:“是你爺爺將你舅舅的女兒給了你。”過去,爺爺的話是不能不聽的。就這樣,一直到我上小學一年級時我才見到她。我上小學很晚,當時不是九歲就是十歲。我第一次見到她是在舅舅的家裡,至今我還記憶猶新,但我不能談這件事,因為這是不允許的。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愛慕的感情理所當然地要隨之加深,但不允許我向她表達我的感情,儘管我們是一家人,我是這個家庭的一部分。1961年,我在開羅時第一次宣佈了我同舅舅的女兒結婚的願望,並得到了舅舅的同意。1963年齋月革命後,我返回巴格達,於同年5月5日我們結了婚。

儘管我很忙,但回到家裡處理公務就很少了。在這方面,我似乎有一種特殊的能力。在家裡有時待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我們就像普通人一樣,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我有五個孩子,其中三個女兒,兩個兒子。我對兩個兒子的關心不夠,有點偏愛女兒,有時甚至帶著小女兒去上班。

問:您從小失去了父親,這對您有什麼影響?您是否從您叔叔和舅舅那裡得到了補償?

薩:事實上我在感情上得到了補償。因為我記得我小時候不止一次問自己:你是否感受到了痛苦?回答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