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當中,最高首領的任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一般來說任期太短的話,他沒有辦法去實現自己的理念和戰略。有好多決策的效果是滯後的,今天做了一個決策,也許5年之後或10年之後才會出效果。比如說你要籌集一筆資金的話,在美國,從你第一次與可能的捐款人接觸到捐款的人簽約平均都需要八年時間。任期過短,會導致的一個問題是校長追求短期利益,只考慮他在任期上有什麼花招出來就可以了,而不考慮學校的長期發展,所以校長的任期應該適當長一些,一般應在八年或十年以上。哈佛大學從1609年算起,快400年了,到現在是第27任校長。北大才105年的歷史,現在到了第30任校長。校長也可以多次連任,只要他乾的好,幾十年都可以;幹得不好就該辭職。在一個好的制度下,大家臉皮都比較薄,自尊心都比較強,看著不行自己就不幹了,也不會賴著不走。
以後要有一個職業化的校長市場,大學的管理必須職業化,而不能業餘化。我們不要太相信所謂的“雙肩挑”,即既搞研究又當校長。院系領導可以是雙肩挑,但大學校長絕對不能“雙肩挑”。大學校長是大學的CEO,也是一個公眾人物,要全心身投入大學的管理工作,樹立好大學的社會形象,業餘化(part�time)是幹不好事情的。不要說校長,副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