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之朝王,鄰國莫不知之。今將周公所贈彩帛,分佈於十車之上,外用錦袱覆蓋。出都之日,宣言‘王賜’。再加彤弓弧矢,假說:‘宋公久缺朝貢,主公親承王命,率兵討之。’以此號召列國,有不應者,即系抗命。重大其事,諸侯必然信從。宋雖大國,其能當奉命之師乎!”於是莊公出了周境後一路照此宣揚,鄭重其事,聞者無不信以為真。連好戰的宋殤公也感到害怕,趕快請衛宣公出面擺平這事兒。衛宣公於是聯合齊侯,想在他們之間做個和事佬。但莊公這時身負王命,就如手中得了尚方寶劍一般,哪裡還會受他們擺佈?倒把和事佬齊侯拉到自己這方來幫忙了,魯國也派出公子翬為將帶兵助鄭。於是,三國兵合一處,浩浩蕩蕩地直撲宋國。
“兵至有名,萬無不勝。”莊公就這樣“名正言順”地狠狠教訓了宋國一場。
莊公假命伐宋,所謂“王命”雖然是假的,不過當時真相未明,便跟真的效果一樣。後來,我們熟知的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招兒,大概就是師承於此。它們的共同點,就是為自己的行動先打造一種政治上的優勢,塗上一層尚方寶劍的顏色。不要小看這個,封建社會里,“王”、“皇”、“帝”就是“天子”,是國家最高權力的象徵,君權神授,“天子”也幾乎就是正義的象徵。所以張儀向秦惠王說:“挾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戰國策&;#8226;秦策》)而毛玠對曹操說的“夫兵義者勝,守位以財,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畜軍資,如此則霸王之業可成也。”(《三國志&;#8226;魏書》)也就是這個道理。莊公和曹操,正是看準了這一點。
到了如今,雖然已無王命可借,也無天子可挾,但這種喜歡標榜自己是“奉旨XX”的思想,仍舊根植在人們的頭腦裡。甚至有不少魯迅先生上世紀三十年代發現的“拉大旗作為虎皮,包著自己,去嚇呼別人;小不如意,就倚勢(!)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橫暴者。”
雖然先生說這是屬於“首先要掃蕩的”,但只要“虎皮”還足以影響事件的發展與結果,我們便永遠也別指望“掃蕩”能起多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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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美男贈我一冷箭
魯隱公十一年五月,因為許國沒有響應自己伐宋的號召,鄭莊公決定出兵###。為鼓舞士氣揚其軍威,出征之前,莊公先在國內搞了次大閱兵。
擇好吉日,閱兵儀式在咚咚戰鼓中正式拉開了帷幕。教場裡,那面繡著“奉天討罪”的“蝥弧”大旗正在兵車上迎風招展,擺明著這又是要奉旨出征了。大家可別小看了這面大旗,那旗竿雖然不是用孫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做的,但也比關雲長的刀柄要長得多也粗得多。三丈三的粗鐵棒,加上一丈二尺的旗面,外搭二十四個裝飾用的金鈴,你想想有多重。即使後來的楚霸王,恐怕都輕易奈何它不得。想想先人們的神力,我們還真是不得不悲哀,如今怎麼都一個個變得手無縛雞之力了呢?
莊公的目光從將士們的身上掠過,微笑著停留在這面大旗上。他傳令:“有能手執大旗,步履如常者,拜為先鋒,即以輅車賜之。”哪知話音未落,就見大夫瑕叔盈上前,一隻手緊握旗竿,拔起來前三步後三步,氣都沒喘一口。士兵們紛紛喝采,掌聲雷動。瑕叔盈心中得意,大叫:“御人何在?為我駕車!”正欲去討先鋒令,卻聽得一聲“且慢”,只見一員大將出列,口裡說道:“拿著旗幟走幾步,簡直太容易了,且看我來舞旗。”此人是誰?原來是我們的老朋友,獻計全了莊公孝名的潁考叔。只見考叔拔起旗竿,將那旗幟“左旋右轉,如長槍一般,舞得呼呼的響。”看著那旗卷旗舒,士兵們手也忘了拍,一個個張大嘴巴安靜得出奇。莊公大喜:“潁大夫真是虎臣!你就駕這輛車給我做先鋒官吧。”這時,兵士們才轟然叫起好來。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今日之閱兵式也可算功德圓滿了。哪知,此時偏偏又走出個不服氣的帥哥來。這位少年將軍,名喚公孫閼,字子都,其美貌可是大大有名的,按小說中的記載,那是“面如傅粉,唇若塗朱”,這兩句文人用得太濫,也未見得怎麼好;但他真不是普通的帥,因為滿口仁義道德的亞聖孟夫子都對他的容貌讚不絕口: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也就是說,這位帥哥可是天下第一臉蛋,除了瞎子,誰都知道他簡直帥呆了。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那時的女子,都悄悄地把心上人當作子都,所以《詩經》裡那個約會的女子在男朋友還沒來的時候說:“不見子都,乃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