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康有為又上了一封上皇帝書(第五書),提出三個對策:一、以俄國彼得大帝、日本明治天皇為榜樣,親定國家大政方針,宣佈變法。二、召集有才能的官員,謀劃變法。三、督促各省大臣,各就本省實行新政。他強調第一策是上策,就可以強國;第二策是中策,可保弱國地位;第三策是下策,僅免於亡國。
這篇上皇帝書,各地報紙都把它刊載出來,一時流傳甚廣。翁同龢趁勢請光緒帝召見康有為,但官非四品以上皇帝不召見,便改令大臣用“問話”方式在總理衙門的西花廳,由李鴻章、翁同龢、榮祿和刑部尚書廖壽恆、戶部侍郎張蔭桓五大臣請康有為來“問話”。
榮祿說:“祖宗之法不能變。”康答:“今天祖宗的領土也保不住了,還談什麼祖宗之法?”李鴻章說:“難道六部都可以裁撤?”康答:“今天列強並立,現行的法律和官制都是舊法,不廢除會造成中國危亡。”
翁同龢怕他講得過火,故問:“變法的款項怎樣籌措?”康答:“日本銀行發行紙幣,法國實行印花稅,印度徵收田稅,成效都很可觀。只要改變制度,稅收會比現在增加十倍。”
學日本,十年稱雄世界
第二天,翁同龢彙報光緒帝,又再請求召見康有為。恭親王奕訢攔阻,要求叫他提出書面意見。要他寫《日本明治變政考》和《俄羅斯大彼得變政考》等書送來呈閱。光緒帝命令以後對康有為的奏章、條陳,應該隨到隨送,不得任意阻撓和積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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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新運動掌旗手:康有為(4)
翌年1月29日,康有為上了一個《應詔統籌全域性折》(第六書),這個“應詔”可以說是戊戌變法的施政綱領,因為1898年正是戊戌年。他提出基本的三條:一、召叢集臣於乾清門宣誓變法。二、設上書所於午門,無須代遞。三、設制度局於宮廷,訂立章程,頒佈施行。
他又隨同應詔,將《日本明治變政考》和《俄羅斯大彼得變政考》等書也送了上去。他在書中指出歐美大約經過三百年才造成體制,日本學習歐美,30年模仿成功。中國學習日本,3年可見規模,5年進入軌道,8年大可見效,10年稱雄世界。
隔了幾天,康有為又上了第七封上皇帝書。書中稱述彼得大帝的外遊取得成果,他要光緒帝拿出彼得大帝的勇氣來學習日本。
光緒二十四年(1898)春天,又趕到舉行會試之期。康有為四十歲。他想借這個全國舉人會集北京的機會,向頑固守舊派發動攻勢。4月12日,發起“保國會”,在粵東館開第一次大會,有兩三百人到會,他在會上發表演說。4月15日,在崧雲草會堂召開第二次大會,梁啟超到會演講。19日又在貴州會館召開第三次大會,到會人數仍在百人以上。經過保國會的推動,維新變法的波浪確在士大夫中大大地激盪起來,造成非變法不可的形勢。
同年夏天,光緒帝想透過變法從西太后的控制下襬脫出來,又逢擁護變法的御史楊深秀和翰林院侍讀學士徐致靖的奏請“明定國是”,即決定實行變法大計,表示變法決心。6月11日,光緒帝下了一道“明定國是”的詔書,宣佈變法。
與光緒的歷史性會面
為了引用新進人物,輔佐新政,就在變法的第三天,光緒帝命令康有為於6月16日入紫禁城朝見,命令黃遵憲、譚嗣同由湖廣總督護送前來北京,又要總理衙門對梁啟超進行了解,向光緒帝具報。光緒皇帝朝服像康有為夢寐以求想見皇帝的願望終於實現,和皇帝談了兩個小時。光緒皇帝同意他的話,說今天確實非變法不可。
康問皇帝:“皇上既知非變法不可,何以長久沒有舉動?”皇帝說:“我受到種種牽制,不能放手幹。”
康就建議說:“皇上可以就權力能夠做得到的先做。不必盡撤舊衙門,只須增設新衙門,多多接見維新志士,給以官職,對舊大臣保持他們的高官厚祿,他們就不會阻撓新政了。”
經過這場君臣間的對話後,光緒帝便要重用康有為,因榮祿等人的反對,又怕觸怒西太后,結果只給了他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辦文稿)這個較低的位置,但准許專摺奏事。康有為抓著專摺奏事的特殊待遇,不斷地上奏摺,提建議,極大地發揮了他的這種本領。後來編成了一本厚厚的《戊戌奏稿》。
同年7月3日,光緒帝召見梁啟超,給他六品銜,辦理大學堂和譯書局事務。梁是舉人,本來沒有做官的資格,這也算是破格任用。8月29日,光緒帝又命令嚴復、楊銳、劉光第、林旭等人到京,接見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