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部分

與之相比,羅馬教皇的做法更注重觀念上的東西。 一般來說,猶太人的行事方法是建立在由眾多事實得出的經驗之上。歐洲人的做事方式是理論和觀念優先於實際,只專注於某一狹隘的道理而漠視事實。要用片面的理論來壓制事實,需要有強大的力量,而歐洲人正是用其力量型的體魄和行事方式實現了世界霸權。沒有這種力量的猶太人必須要先客觀地觀察事實,在這個基礎上考慮最符合事實的方法,然後處理問題。這是一種柔性的力量,它也滲透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猶太人無論是在科學還是在商業上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這難道不是他們立足於事實的結果嗎?&nbsp&nbsp'返回目錄'&nbsp&nbsp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塔木德經》的公正買賣法

公正的經商之道在猶太人之中表現得十分徹底。我們如果看一個《塔木德經》在買賣上的判例就能明白了。 比如,A和B之間要進行四鬥小麥和一萬日元現金的買賣。如果賣主A向買主B要求,如果不能現在支付一萬日元而是延遲到幾個月後小麥成熟的時候,就要支付一萬兩千日元。這種情況下,《塔木德經》會判定A的要求無效。為什麼呢?先不管這四鬥小麥是不是在現在進行買賣,對同一商品設定雙重的價格不但是破壞了買賣商品的價格公正原則,事實上還在延期付款的情況下收取了B的利息。 如果是在收取租金的場合就不一樣了。也就是說,借用土地一年,總共費用是十萬日元,如果每月還一萬不算是違法。在最初契約建立的時候,如果“按月付款”和合同的條款有衝突,借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支付能力任意選擇付款的方式。 反過來說,以四鬥小麥在收穫期返還為條件,那就禁止在現在就把小麥借出去。為什麼呢?四鬥小麥現在是一萬日元,到了收穫期,如果是豐產,那價格可能暴跌到八千日元,如果是減產,那可能暴漲到一萬兩千日元。所以,如果只是“在收穫期歸還等量的小麥”,很有可能給貸者帶來不當損失或是額外的利益。鑑於此,這種情況下,首先要明確四鬥小麥的時價,在這個基礎上,等小麥收穫的時候用等量的金錢或是小麥來歸還。 物價的穩定對於流通經濟十分必要。不正當地抬高物價自不必說,相反地,壓低物價也是不可取的。特別是,如果誰先進入市場,將商品以低價出售,那這種商品的價格會在整個市場上暴跌。這種行為是《塔木德經》最為禁止的。“商品的市價尚未形成之前,不能賤賣商品”。這並不是禁止投機,而是禁止個人控制市場的行為。 如果價格適中,生產者和消費者都會滿意。但是,如果有人在別人的小麥還沒有收穫的時候就低價出售自己的小麥,那帶來的影響會波及到其餘的全體農民。低價當然受一般的消費者歡迎,但結局是:由低價造成的損失會轉嫁到別的商品上,這樣對消費者和生產者都沒有好處。&nbsp&nbsp'返回目錄'&nbsp&nbsp txt小說上傳分享

流放攙假者的“庫舍規定”

和適中的價格同樣重要的是沒有攙假的商品。小麥和大麥一眼就能看出有沒有攙假,所以遵守這個規定不是很難。但是,沒有攙假也意味著不能把去年的陳麥混入新的小麥當中。日本政府對陳米混新米的事情只會採取得過且過的態度。這種欺瞞在猶太人當中絕對沒有。 猶太教關於食物的戒律嚴格規定:任何東西都不能攙假。猶太人的食品加工業就受此嚴格地制約。美國的火腿香腸十分好吃,因為裡面沒有混入豬肉和馬肉。一旦記住這種味道,就會覺得日本做的火腿香腸難以下嚥,根本不能吃。日本做的香腸裡面加了魚肉和雞肉,而且為了增加分量,還加了很多澱粉。這樣做成的肉糰子就沒有了純正的肉的味道。 庫舍規定還適用於酒類。拉比們會透過監督並且親自品嚐來確定原料的純正。無論是加工食品還是酒類,如果符合庫舍規定,都會由拉比在標牌的一角上籤上自己的名字。 《塔木德經》規定嚴格禁止將酒兌水買賣。允許兌水的場合只限於酒吧,並且是在客人知道已經兌水的情況下。但是,如果是對於酒吧和中間商,即使酒吧知道並同意中間商的葡萄酒兌水也不能買賣。因為如果這個酒吧買了這些兌水的葡萄酒,就有可能將其偽裝成沒有兌水的酒,在顧客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賣出去。另外,這種兌水的酒有可能已經混入細菌,並在酒中腐敗﹑發酵,不能夠長期儲存。不管怎麼樣,這種行為極大地損害了商業信用。最重要的是:在賣出之前就徹底地加強商品的質量管理,制止渾水摸魚的行為。 在紐約的時候,我所在大學的門口有一箇舊書書店,在賣給客人書之前,經常會確認有沒有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