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英寸黑白電視,他家每晚便高朋滿座。後來,電視臺播放香港電視劇《霍元甲》,來看電視的人太多,二狗他爹就把電視擺到院子裡,觀眾達數十人,後面的根本看不清電視裡的人在幹嘛。
忽有一日,那臺黑白電視前面立起了一塊放大鏡,據說影像是以前的倍,站在後面的觀眾都說,這可好了,能看清霍元甲長什麼樣子了。
那時我年紀小,總擠在最前面看電視,前面固然是前面,但未必是正面,因此總免不了從側面看。放大鏡中的影像與電視螢幕固有的影像交替進入或匯合進入我的視野,因此霍元甲的“迷蹤拳”總給我極為奇特的視覺享受,那效果極富迷幻感。
如今的電視不是什麼稀罕物了,21英寸彩色電視只需1400元左右,這樣看,我們的生活實在是太幸福了。照這個道理,我們以前總穿藍布上衣,如今有三粒扣西服,太幸福了。我們以前總是吃熬白菜,如今能吃燉牛肉,太幸福了。以前我們不知道電話是什麼,現在居然能上因特網,太幸福了。這個道理並不難懂,可我回憶起當年的黑白電視及放大鏡,悟出的是另一個道理,即12英寸黑白電視加上放大鏡絕不等於21英寸的電視。
No。2 完美主義者(15)
多年以後,我在北京坐計程車(以前我們騎車如今坐計程車太幸福了)時聽到了一條廣告,廣告中的男人邀一女人去滑雪,女人問,是去歐洲嗎,男人說,不是去歐洲而是去香山公園。繼而又說,香山公園的旱地滑雪比之歐洲並不遜色云云。
旱地滑雪是個什麼樣子我未見識過,但我見識過所謂室內高爾夫球場,那個球場也宣揚它是個多麼卓爾不凡的地方,但我總覺得站在那裡像是站在一個放大了的檯球桌子上一樣。我知道真正的高爾夫球場不是這樣。同理,我知道歐洲滑雪並非香山公園旱地滑雪所能替代的,甚至也不是亞布力滑雪場所能替代的。
我的意思當然不是說,只有去真正的高爾夫球場打球,去歐洲滑雪才是真正的幸福,而去室內高爾夫玩兩下,去體會一下旱地滑雪就不幸福。我的意思是說,有些東西是不可替代的,你看21英寸彩色電視,絕不肯代之以12英寸電視加放大鏡。
我想,當年那些看12英寸放大鏡電視的人也會覺得自己幸福,比之看不上或看不清電視。然而,如今我們觀察自己的幸福之時是不是也隔著一塊放大鏡呢?在我們所力圖感受的幸福之中有多少是代替之物,有多少是膚淺的,有多少是悲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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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東西
∷∷ 施武
“最好”的東西是“好”東西的最大敵人。這是我家老公信奉的格言。如果我收拾房間刷鍋洗碗的時間超出他所能容忍的時間,如果我嫌他衣服髒催他換,他又一時犯懶,他差不多都要表達這層意思。
最初一次是我在收拾廚房時決心把炒菜鍋徹底光亮,結果我用了半筒五潔粉,五個鐵紗圈,半天的時間,最後還是把那個鍋扔了,重新買了一個不粘鍋。雖說是不粘鍋,可我還是怕它免不了年深日久粘一鍋黑嘎巴,儘量避免炒那種濃汁濃味的萊。吃了一段時間的清食淡菜之後,老公說:“咱們家的鍋真乾淨。”我以為他在誇我,接著他又說:“去外邊吃吧。”不約而同地,我們都點了最濃味的菜。此後,我們經常一感到嘴饞就到館子去吃,直到我們家附近的幾個館子的人和我們都很熟了,我越來越不自在,總覺得我們家好像沒廚房似的。翻然悔悟似的,我們的廚房又恢復了煙霧騰騰的菜香味兒。大不了,等鍋粘了一身刷不掉的嘎巴兒再換一個。老公為我們得以從鍋的專制下解放出來而高興無比。
去年我們家鋪了新地板,我自然比以前在意一些,擦地的次數多一點。也考慮能否讓人進門換換鞋,老公反對,理由是反正三天兩頭擦地,也不用在乎鞋底那點土。可是,我們家有個能製造,混不懂整理的5歲孩子,吃飯喝水少不了滴湯漏水,不斷地從外面往家撿著破石頭、亂草葉,玩水更是天性。水點和鞋底土一混合,可想而知那地板是什麼樣。有那麼幾天,我差不多像職業清潔工,終日拿著拖把,腰沒直過。你道這是什麼,這是最乾淨的地板造成的地板專政。終於爆發了場大戰:我和女兒的大戰,以“不許”二字為戰旗。“不許”說得多了。女兒大概不知道“許”什麼了,可她不是善罷干休之輩,給我製造出更大的麻煩,處處與我作對。我的家裡整日喊叫聲不絕於耳,老公參戰,等於挑明瞭女兒的疑問:這家裡“許”什麼?他說他寧可把地板掀掉,恢復田園詩般的水泥地。並且提醒我在“鍋”的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