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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以後的情趣
∷∷ 唐波
十七八歲吧——我年輕的時候(每次這麼說總會招來噓聲一片,含意不詳),高中畢業在一家旅遊學校唸書。或許是剛開放的緣故,特別喜歡奇裝異服:紅色的套頭衫配紫色的條絨褲(褲子要特別寬大,迎風一吹活像戰旗),腳蹬棕色高幫的圓頭靴,原配的鞋帶不要,找來粗細適中的麻繩把腳綁個結實。還有各式各樣的藏飾(那時還沒有仿製品,都是託人從拉薩八角街購回),琳琅滿目地掛了一身,腳踝也不放過,繫了一圈小鈴鐺,走路時叮噹作響,我媽說還以為是哪家的狗回來了呢。
衣服都是自然面料的,全棉、全麻,有的連紐扣都沒有,用些像是剛從牛身上割下來的細皮條、粗麻繩十字交叉地縫起來。走在街上回頭率挺高,人家覺得古怪吧,我卻很得意,處在一個希望引人注目的年紀。
那時沒有扮Cool的說法,那時叫找感覺。
這感覺什麼時候找不著了我沒有確切的記憶,反正25歲那年,我發現好像在一夜之間櫃子裡全是套裝、長大衣和高跟鞋。年輕時穿的衣服有的送人了,有的捐助災區了,但大部分不翼而飛了。
如今是些什麼衣服啊!化纖,尼龍,聚酯纖維,我已經“墮落”到離自然要多遠有多遠的地步。一條Espirit的裙子花了898塊人民幣(瞧這價格定得玄的,900就900,還要玩個兩塊錢花招),小商標上赫然標著“黏液纖維”。什麼叫黏液纖維?我媽一臉壞笑,說黏液嘛,大概就是鼻涕,把鼻涕拉長紡成布再做成衣服估計工程也夠大的,難怪要這麼貴啊。
現在就更加從俗如流,我成了名牌的追隨者。走在路上,只要看見有人揹著L&V的包,我立刻奮不顧身湊過去猛看質地、工藝,特別是邊角的縫線,然後直起身,滿臉不屑地從鼻子裡“呲”出一聲:假的!
No。2 完美主義者(14)
我穿著2000塊錢以下的Ports,執著追求L&V的真品,心裡念念要買BMW,坐在男友的Santana2000裡敲打他趕快掙錢。和年輕時代的自己相比,現在的我沒有主見,沒有創意,沒有想象力,隨波逐流,人云亦云,口口聲聲地嚷著後現代的用語,有條不紊地闡述POWER的意義和歷史的可顛覆性,內心卻狂熱擁戴權威,一副企圖融入主流物質社會的奴顏媚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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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錢
∷∷ 布丁
有一年春節,我忽然感到有必要給自己買套西服穿,我帶著長輩給的壓歲錢和單位發的年終獎金,準備去買一套觀奇洋服。
去商場之前,我鬼使神差地去了趟王府飯店,結果見識了一下“範思哲”,那兒有一件西裝上衣,極漂亮,導購小姐跟我說,喜歡可以試穿一下,我知道那東西貴得嚇人,試也白試不如免了。掉回頭再去商場看我的觀奇洋服,卻怎麼看怎麼覺得不好看,索性不買了,把錢存入銀行了事。
我之所以認識觀奇洋服這個牌子,是因為我看香港電視劇看多了,香港人似乎酷愛穿西裝,電視劇裡什麼人都衣冠楚楚油頭粉面,電視劇結尾時總要打一串字幕,說哪幾位演員的衣服是由觀奇洋服提供。我想,買件這樣的西服就行了,還算體面。除了看香港電視劇,我還有一個愛好是翻外國畫報。尤其留意其中的照片和廣告,這是因為外國字我認不全,所以對影象更敏感。從中我認識了一種瑞士手錶,名叫“Tag Heuer”,一見鍾情這個詞兒不只是說男女之事,我跟Tag Heuer手錶就是一見鍾情,老想把它搞到手。這種手錶在北京城也有賣的,17000塊錢左右,我買不起,但買不起也有好處,因為我不會退而求其次去買別的便宜的手錶,這也省了錢。
後來我總結,看了範思哲就不買觀奇洋服,看了Tag Heuer就不買天梭飛亞達精工卡西歐之類,是個省錢的好辦法。比如有人問我為什麼不買輛車,我就說,美國軍用吉普Hammer不錯,比什麼切諾基或北京吉普212強,要買就買Hammer,所以不能隨便買輛車。
這麼說自然透著一股對生活孜孜不倦的追求勁兒,實際上卻是從根本上洩了氣。咱們怎麼折騰都過不上夢想中奢華的日子,索性破罐破摔,穿條板兒綠褲子瞎混吧。我歲數不小才明白這麼個道理,說起來真他媽害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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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生活
∷∷ 布丁
多年以前,鄰居二狗家買了一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