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具一格的事業計劃的情況下,武斷地投入到與民間企業相沖突的事業領域。我認為,國營企業的投資重點應放在公益性較強、初期投資龐大且資金回收時間相對較長的社會間接資本上。
賺錢的專案交給民間企業,並且幫助這些企業正常運營、獲得收益,這才是地方自治團體應該做的事情。企業的蓬勃發展能夠增加稅收,可以消除財政赤字。但是,很多國營企業想要親自挖出這桶金,急不可耐地踏入到民間事業領域,結果導致民間企業的群起反抗。並且,其經營狀況也不盡人意,一直難以擺脫虧損的局面。
截止到1997年末,地方國營企業數量為271家,預算規模達到15兆韓元。從其所從事的主要行業來看,盲目地投入公寓開發、骨料開採、農產品直銷、陶瓷公司等事業,導致虧損的情況比比皆是。
1997年,在70個地方國營企業中,有43個屬於虧損企業,而贏利企業只有27個。另外,國營企業總收入為2兆400億韓元,而總支出為2兆7200億韓元,造成6800億韓元的虧損。
其中,地鐵事業和醫療事業帶來的虧損額最大。另外,從整體上看,國營企業經營效率呈繼續惡化趨勢,而這部分虧損則以國民交納的稅款加以彌補。沒有做好準確的事業評估,只想要同時抓住公益性和收益性這“兩隻兔子”,這是國營企業面臨經營難問題的主要原因。 txt小說上傳分享
地方行政的盲區(2)
目前,自治團體的財政狀況非常惡劣。尤其是IMF危機以後,地方稅的大幅度減少,對自治團體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半數以上的自治團體僅依靠所得稅和註冊稅等地方稅款,甚至連公務員的工資都無法保障。以1997年全國自治團體財政獨立度為例,市地區為,郡地區為。
民選地方自治團體團長,對於過去所遺留的各種地區開發事業,同樣一籌莫展。各廣域團體開展的地鐵、道路、住宅開發、開發區等需要天文預算的事業,均在進行之中。這些事業的推進,原本依靠貸款及中央政府的支援,但是伴隨財政緊縮、高利息等諸多因素的產生,以致出現初衷與結果相背離的現象。所以,眾多國營企業面臨停產危機,負債額也逐步擴大。對實行地方自治前、後的人均負債規模進行比較可以發現,1993~1994年人均負債額為27萬2000韓元,到1996~1997年則為38萬9000韓元,相對增長43%。
部分自治團體為了能夠繼續推進事業,採取引進外資和民資的措施。但是這種做法在實施上存在很大難度。在經濟已經出現萎縮的情況下,任何一家企業都不願意將投資放在初期投入高、資本回收不透明的國家事業上。
自治團體濫用預算的情況可以從各種送人情行政事例、高階辦公樓和公房建設以及辦公費規模上看出來。
1997年,全國247個自治團體因預算應用不當被檢舉的事例為2506件,平均每個自治團體就達到10餘件。尤其是面臨地方選舉時,自治團體團長的政績宣傳、送禮物、發放紀念品、派出產業視察團、募集捐款、向非補助團體提供補貼、過多舉辦活動等現象一直不斷。
自治團體將其他事業棄之不顧,建設大規模辦公樓以及自治團體團長恣意增加辦公費的行為,應該受到指責。大田的一個區廳在IMF危機以後,依然一意孤行地進行新建區辦公樓的工程。在上報預算時,因預算額超過初期計劃的兩倍而遭強烈斥責。在先抓建設的意識支配下,最近幾年,難以計數的新辦公大樓、文化會館如雨後春筍般聳立起來。
地方郡守的正式辦公費,根據郡的規模,定為每年3600萬韓元~4800萬韓元不等。但是事實上,郡守可以在業務推進費、補償金等方面支出經費,所以辦公費的實際支出可達到數億韓元。
地方自治團體所擁有的公房數量亦是如此,一直呈現持續增長趨勢。全國共有公房2338座,平均每個自治團體佔座,合計金額為970億韓元,每年的管理費用為20億韓元。可入住公房的資格範圍極為廣泛,包括自治團體團長及副團長以及室長、局長、院長、科長,邑長、面長、事業所長、議會事務處幹部、警察干部、消防幹部等諸多人員。
今後,我希望各地方自治團體能夠將半數以上的公房向民眾出租及出售,或者作為公共設施使用。另外,縮小相對過大的公房面積,將其平均面積規劃為30餘坪左右,以防在經濟狀況好轉之前再度出現新建或購買公房的現象。
目前,在地方稅收管理方面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