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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受的方案就是今天的按參眾兩院議員的總數,各州派選舉人組成選舉院來選舉總統。但是議員們和聯邦高官不能當選舉人,以免舞弊。選舉院也不在一起開會,因為怕互相營私舞弊,要各州開各州的小組會。每名選舉人投兩票,其中一票必須投給外州的候選人,以防止他們只選本州的候選人。如果選舉結果都不過半數,則由眾議院投票,每州一票,半數以上者為總統。副總統如果出現平局的話,則由參議院決定。

這樣的方案看起來聽合理,可是有人左瞧右瞧看不上眼,尤其是華盛頓的鄰居兼政治啟蒙老師喬治·梅森覺得這樣做的結果就是選舉院成為提名委員會,每次選舉都沒有勝利者,次次都要由眾議院來決定。他預言,每20次選舉中,起碼有19次要由眾議院決定。

這個預言說得正好相反,迄今為止只有兩次大選是由眾議院決定的。

到了7月底,大家覺得吵得差不多了,可以中庸了,就成立了一個起草委員會,把各個方案中大家比較接受的部分拿出來,寫出一個各方面讀起來都不那麼氣憤的版本。版本出來之後接著吵,吵到重新成立起草委員會,成員包括麥迪遜、漢密爾頓、傑克森、魯福斯·金和古文諾·莫里斯,由莫里斯牽頭,寫出了最後方案。

對於這個最後的方案,代表們沒有一個真正滿意,可是也沒有更好的,因此大部分人就將就著簽字了。9月17日是簽字日,55名代表就剩下42個了,其餘13位沒有耐心,中途溜回家去了。42位中,有3個人拒絕簽字,是弗吉尼亞的梅森、倫道夫和馬薩諸塞的埃爾布里齊·格里,因此,在憲法上簽名的總計39位。

總算透過了,主席華盛頓鬆了一口氣,和漢密爾頓會意地一笑,再一次非常謙遜地離開費城,回到波托馬克下游弗農山莊園,繼續閒雲野鶴的生活。這一次費城之行,華盛頓有得有失,失去了一名摯友,因為在制憲會議上觀點嚴重分歧,梅森和他絕交。得到的呢?

華盛頓揮手拂去波托馬克河畔的一團濃霧,就差撿起一根樹枝,學姜太公老前輩釣魚了。

用不著願者上鉤,在憲法中確立的總統這個職位就是為華盛頓準備的。在漢考克掛冠而去之後,幾乎所有人都相信,最有資格成為國家元首的,正是住在波托馬克下游的莊園主喬治·華盛頓先生。憲法中對總統權力的刻意限制,就是為了防止華盛頓成為*者。

是你的跑不了,華盛頓有的是耐心。

是選舉總統,還是為總統而選舉?(1)

制憲完成後,華盛頓回到弗農山莊園,胸有成竹地等著各州批准憲法之後,國會把總統的桂冠送上門來。

華盛頓能等,可是國會不能等。國家已經到了四分五裂的邊緣,迫切需要有位強人把國家團結在一起。憲法產生後,要拿到13個州批准。漢密爾頓、麥迪遜和國會外交部長約翰·傑伊出了一系列小冊子,大力鼓吹新的憲法。三個月後,九個州批准了憲法。

國會等了一年,但還有羅德島和北卡羅來納兩個州沒有批准,而且什麼時候批准也沒譜。國會實在等不起了,乾脆就現有的11個州吧,於1788年底進入總統選舉階段。

現今總統選舉是個系統工程,從熱身開始起碼得兩年時間,主要政黨還有黨內初選,競選活動甚至在上一次大選剛剛結束就開始了。但是第一次總統選舉沒有這麼複雜,競選提名一概不用,國會只需要幹一件事:派人來到弗農山莊園,獲得華盛頓先生的一個正式承諾。

這個承諾就是像今天很多演藝界人士經常做的那樣,宣佈復出。華盛頓不再退休了,就可以選舉他為總統。

造勢的有了,法律也有了,國會信心十足地相信,華盛頓先生肯定會和上次接受大陸軍總司令那樣急不可待。沒想到,華盛頓竟然拒絕了,請國會另選賢能。

國會諸公的腦袋嗡的一聲,大了好幾倍。按部就班進行了一年多的事,到了最後關頭偏偏流產了。從第一屆議會總統開始,國家元首都是這樣國會內部推舉的,被推舉人至多半推半就,從來沒有一口回絕的。

華盛頓不幹,就找別人吧,可是國會實在找不到人幹。除了華盛頓之外,當時美國還找不到能服眾的人。今天看來歷任總統庸才為主,可是當第一任總統,其他政治家沒有那麼厚的臉皮毛遂自薦,哪怕是華盛頓推辭,也沒有人站出來。

國會只能再去找華盛頓,想知道他為什麼不願意?第一位總統這麼崇高的地位,不可能有人推辭呀?

是對薪水不滿意嗎?25000美元在當年是鉅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