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一個不對任何人負責的王,然後想出要從他那裡榨出責任政府來的種種附加條件,這確實是一種高度複雜的制度,雖然我們已經指出過,在現代歐洲這已變得為我們所熟知了。簡單得多而又明顯得多的變革是,用一個或一個以上、任期不長,負責任的行政長官,把國王本身代替掉。這就是希臘事務的程序。低階的首腦門,原先組成會議為王效勞的,發現要取而代之,並由他們自己輪流行使治理職能是可能的;至於公民大會像從前那樣不時地召開,而又不具什麼實際的效能,大概是儲存下來了。這就是遍及於希臘諸國(斯巴達例外)的轉變實質上的性格:王制廢除掉了,取而代之的一個寡頭政體——那是一個集體商討,多數表決決定一般問題,選出本身中的某一個人作為暫時的、可以責問的行政首腦的一種會議。英雄時代的王政廢止時興起來的總是寡頭政體。到此為止,民主政體運動時代還遠未到來,而人民——自由人的總體——的狀況並沒有因這種革命而立刻有所變化,無論是變好了還是變壞了。王的屬性,分配其間,又由他們輪流當王的少數有特權的人,是那些等級上最近於王本人的人;也許就是王所屬的、佯稱為和王有共同的神或英雄世裔的某幾個大氏族的成員。就我們所瞭解的而論,這種變遷似乎是像事變的自然程序那樣來到的,也未見暴行。有時候王家世裔滅絕而未重新立王;有時候,某個王逝世了,他的兒子和繼位者只被承認為執政官——或者完全把他撇在一邊,以便從周圍的等級中挑出一個議長Prytanis①(或總統)來。
① Prytanis,格羅脫(Grote)謂即總統President。繆譯《古希臘史》蘇·塞爾格也夫著,譯為議長。下文概稱議長。
在雅典,據說科德洛斯是最後一個王,他的後裔只被承認為終身執政官。幾年以後,終身執政官被“貴族後裔”(Eapatvidae or nobles)中選出來的任期10年的執政官所取代,隨後,執政官任期又進一步縮短為一年。在科林斯,古代的王據說以類似的方式過渡到巴客阿提依族的寡頭政治,從這個氏族中每年一度挑出一個議長。我們只能夠寫出有關這種變遷的一般的事實,卻不知道變化是怎麼來到的——我們在歷史上認得希臘諸城市,就是從這些寡頭政體開始的。
這類寡頭政府,細節上出入頗多,總面貌彼此類似,自公元前7世紀以來遍及於希臘本上,殖民地亦同。雖然當下沒有什麼加惠於自由民大眾的傾向,可是當我們把它們和先前英雄時代的政府相比,它們指示出重要的進步——第一次在公共事務上採用仔細考慮和預先設想過的制度。它們表現為希臘心靈中新而重要的政治觀念的第一次的證據——立法權和行政權的分離;前者賦予一個集體,這個集體並不僅僅商討,最後還作出決定——後者託付任期不長的個別行政長官,在他們任期終了之時對上述集體負責。我們第一次被引入亞里士多德所定義的,公民的共同體——人們有資格,並認為他們自己有資格輪流地命令和服從。稱做城市的那個集體最高主權者,就這樣構成了。第一次構成的這種公民共同體,誠然不過包括了人身有自由的人們中的一小部分;然而它建立其上的那種觀念,卻開始逐步為一切人的心靈所明白了。政治權力已經喪失了它的神授的性格,已經變成了可以依法傳授的某種屬性,也是為了某些明確的目標而確定下來的:隨後三個世紀內激動了那麼多希臘城市的,涉及政治權力的任命和運用的成千個問題的根據,就這樣設定下來了——這些問題,有時發生於有特權的寡頭本身之中,有時發生於這個寡頭集體和無特權的大眾之間。這些民眾運動的種子,從希臘世界的這一端到另一端,每個城市各有些不同的變化,召喚出來了那麼多奧秘的激情,那麼多苦澀的反感,那麼多的精力和才幹,全都可以追溯到在英雄時代的王政廢墟上,建立起來了原始寡頭政體的那次初期革命上去。
這些最初的寡頭政體是怎樣治理的,我們得不到直接的資料。但是,狹隘的、反民眾的利益集團天然屬於有特權的少數人,連同暴烈的個人習慣和激情,使我們沒有根據來假設,他們是小心謹慎的或是和靄善良的;從我們所知梭倫立法(下章對此將加敘述)以前阿提刻的狀況中的許多事實中得出的推斷,則全都是不利於他們的。
從寡頭政體所遭受的初次衝擊——由於這些衝擊,那麼寡頭政體傾復了——中,興起了稱做僭主的篡奪者,他們利用普遍的不滿作為他們個人野心的藉口,也作為其助力,而他們常常成功了,似乎蘊含著這類不滿既是普遍的也是嚴重的。僭主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