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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所以,氏族是私人性質的宗派組合……

“氏族的真正性質是不難找到的。在早期社會中,要把自己和平民分離開來去追逐宗派利益的上等人,是一些大地主。最初的貴族就是由此形成的。……大地產的所有主最終結合成為貴族階級,於是氏族在根本上成了貴族的組織,……氏族的重要性在於他們維護名門和豪富的世裔……”(格爾頓乃爾:《早期雅典》,第Ⅲ卷第23章,Early Athens,by Gardeller,ch.23,vol.Ⅲ c.a.h.)

“原始社會萎縮”必定會使新的殖民城邦採取不同於在血族基礎上長成的部族王的制度。按脫因比的說法,新制度的原則,要“以契約為基礎”。

“跨海遷移的苦難所產生的一個成果……是在政治方面。這種新的政治不是以血族為基礎,而是以契約為基礎的。……在希臘的這些海外殖民地上,……他們在海洋上的‘同舟共濟’的合作關係,在他們登陸以後好不容易佔據了一塊地方要對付大陸上的敵人的時候,他們一定還和在船上的時候一樣把那種關係儲存下來,這時……同夥的感情會超過血族的感情,而選擇一個可靠領袖的辦法也會代替習慣傳統。”(Toynbee,P.132)

說到“以契約為基礎”,我們不免想到盧梭的“社會契約論”,而脫因比之採用“以契約為基礎”這種說法,顯然也是有盧梭存在心中的。然而我們決不可以把古史現代化。希臘殖民城邦政體雖勢必不能不以契約為基礎,初期,他們還不能不採用他們所熟悉的王政形式,從王政向前演變,第一步只走到貴族的“權門政治”,達到主權在民的直接民主制度,還有一段遙遠的路程。

初期殖民城邦的王政及其貴族階級

小亞細亞諸殖民城邦,開始時似乎都有國王。這是因為他們在新地方建立新國家所能效法的楷模,還只能是他們所熟習的舊制度。另一方面,也因為有些城邦開始時希臘人還居少數,要等到本土移民逐漸增加上來,和當地人民逐步同化的時候,這些城邦才徹底“希臘化”了。所以,伊奧利亞諸殖民城邦、國王或是雅典王科德洛斯後裔,或是呂西亞(Lycia)的格蘭西都(G1ancidae)世系,後者也許是在希臘人成分最弱的地方取得了政治權力的。有許多城邦,因為沒有舊王室的世裔,城邦的創立者的世裔成了世襲的王室,埃弗塞斯(Ephesus)和厄立特利亞(Erythrae)即其例項。但是一旦這些城邦希臘化了,王政就有名無實,實際上成了貴族階級的階級統治了。這一點,反映於荷馬史詩《奧德賽》中。此書卷六,奧德賽飄流到斯客里亞(Scheria)島,此島由瑙西都斯帶領一批被圓目巨人(Cecrops)侵擾的人民跨海移入,築城聚居,建立了腓阿刻斯(Phaeakes)國家。瑙西都斯是該國的第一個國王,奧德賽到達時,已由他的兒子阿爾刻瑙斯繼位了。但是“那裡有一個由十二個貴人組成的議事會,做瑙西都斯的兒子阿爾客瑙斯王的顧問。那裡有一個大會集會的公共場所,腓阿刻斯的人民集合於此,但不是來投票,而是來看遠方來客奧德賽的”。

新國家的貴族是些什麼人呢?

“在王政下面,區別於人數更多的非希臘本地人的全體希臘人,構成貴族階級。根據六世紀米利都的歷史,可以推測他們之間的區別。在王政傾覆之後很久還繼續存在,本地人的徹底希臘化並沒有能夠消除這種痕跡。

“不過當自然增殖和西面希臘人的連續移入,使得希臘人貴族很快變成城邦居民中的多數的時候,他們內部又出現了新的差別。有一些小小的叢集獲得了權力和特殊地位,並把它掌握在手來對抗其餘的希臘人。伊奧利亞諸城邦的最初歷史,記載著那裡的希臘人階級早已分化為擁有土地的一批寡頭,和無特權而又心懷不平的潛在的民主主義者了。”(荷格斯:《小亞細亞的希臘殖民地》,第Ⅱ卷第20章,Hellenic Settlement in Asia Minor,by D.G.Hogarth,ch.20,vol.Ⅱ,c.a.h.)

顯然,在這樣的新國家中,王權是毫無基礎的,國王原來就沒有任何神授的權威,他不過是貴族階級中顯要的一員,用不到什麼革命和政變,王權會自然而然地消失掉。我們中國人熟悉我們幾千年的皇朝政治,我們從西方近代史中也知道,盛行於中世紀歐洲的王權要經過怎樣的暴力革命和社會震盪才最後消滅掉。當我們初讀希臘史的時候,對於他們遠古的王權怎麼會“和平”消失感到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