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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卷與換卷,都要買通闈中執事。割卷鬚彌封房的書辦下手,拿好卷子的卷面割下來,換到行了賄的壞卷子上去;張冠李戴,掠人之美,也就是巧奪了他人的功名富貴。
換卷之法是,一面探明某一舉子,筆下來得,必定可中;一面買通謄錄生,等這本好卷一到,先壓了下來,然後等壞卷子投到,彼此互換,壞的捲成好的,好的謄成壞的,與割卷異曲同工。
到了清朝,由於順治年間的辛百科場案,興起大獄;雍正、乾隆兩朝,又格外注意此事,所以科場風紀,遠勝前朝。但亦很難做到弊絕風清,不過舞弊的方法已少到只有兩種,一種是“買關節”,一種“找槍手”。
“買關節?又稱”買字眼“;大致是由房考官說知兩個字,約定拿這兩個字嵌在某一篇文章的第幾句,什麼位置,考官人眼便知,不管文章好壞,呈薦主考——當然,文章總要過得去,過於荒謬不通,主考堅持不取,亦是無可奈何之事。
找槍手就是代考。這行買賣,有一項極巧妙的付款方式;大致是先付一小部分,餘數等到榜上有名以後付清。不須合同,不須保人,只寫一張借據;借到某人名下紋銀若干兩,準於某月某日全數清償;立借據人具名必得加上一個街頭:“新科舉人”,而日期則在發榜以後。這一來,如果槍手本事不濟,不能為人獵取一名舉人,則此“新科舉人”的借據,顯然出於偽造,立借據人可以不必還錢。如果取中了,新科舉人哪怕家裡再窮,總有親友願意在他身上“下本錢”,槍手亦不愁會賴債。
吳老者此刻就是要為朱秀才做一個不必寫借據的槍手;願意在下兩場冒名頂替他入場。朱秀才倒還有些膽怯,無奈吳老者頗為熱心,盛情難卻之下,唯有依從。
“向來科場只能免賄賂,不能免人情。主司賣關節犯法,送關節就情有可原。我跟你的情形也是一樣。不過,外人不知實情,倘或發覺了,也是件不得了的事;所以這兩次場期,你千萬不能露面,最好到深山古寺去躲一躲。而且要記住,決不能透露身分姓名。”
“是!謹遵臺教。”
“我還有個不情之請。”吳老者看著那塊古老的硯臺說:“發榜以後,以此見賜,如何?”
“應該。何用榜後,此刻就請帶了過去。”
吳老者欣然接受,將他自己所用的一塊硯臺送來給朱秀才作謄卷之用;自己攜著那方來自日本的“壓艙石”,回到號舍中細細玩賞。“第二天出場,一朱秀才將吳老者邀到旅寓,置酒款待,結成極好的朋友。到了第二場進場,朱秀才特地關照僕人,不必”送場“;其實是飄然出城,一個人去逛了九溪十八澗。不過心裡卻不甚安逸,深怕吳老者冒名頂替,會被發覺。
幸好三場之中,只有頭一場搜檢查問得嚴;二三兩場便鬆得多,加以吳老者剪短了鬍子,又生得後生,七十開外的老翁,看來六十不到,與吳秀才的年貌,正復相當,所以順順利利地做了一回槍手。
不日發榜,吳老者的文章有價;朱秀才現現成成做了一位孝廉公。
“這就是朱秀才的鄰居,有恩報恩,託夢叮囑,非要他帶一方最好的硯臺的緣故。”陶通判說,“這種報恩的事很多,只不過冥冥中受福,不為人知而已。至於有怨報怨,必是出了新聞,曉得的人就多了。我也可以講一兩件你聽聽。”
其實,陶通判所講的故事,亦未必是有怨報怨,有人在號舍中上了吊;有人得了失心瘋,大鬧科場;有人在卷子裡自陳陰私,以致貼出藍榜,凡此莫可究法原因的不幸之事,又無法解釋,便都歸之於怨鬼報仇之說了。
陶通判的話是言者有心了,意思中彷彿暗示邵定侯;你自己捉摸,如果曾造過孽,還是不要下場的好,否則怨鬼在闈中報怨是“法所不禁”的,重則送命,輕則丟醜丟得難以做人。
在邵定侯,雖未想到陶通判是有意諷勸;但闈中報怨的故事,確是使得他驚心動魄,幾乎不能保持平靜。這種臉色看在陶通判眼裡,感受相當深刻;越發佩服池大老爺了。
講完追蹤經過,陶通判對池大老爺說:“直到那時候我才相信,老大哥的判斷一點不錯;那一案跟邵某人有極大的關係。抱歉的是,我有辱尊命;不過,我可以保他,一定到案。”
事到如今,徒然怨責,無補實際,反而傷了朋友的感情;池大老爺唯有報以苦笑。
案子當然壓下來了。只是他暗中還很用心;知道刑房書辦不甚可靠;只命小福加意尋訪地道的木匠,和那假冒招贅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