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在調查中我們看到,不管按照哪種定義,在城市裡沉澱下來的人還是比較少的。
其次是身份認同。我們問外出農民工一個問題:“你認為自己是城裡人還是農村人?你的家人、朋友怎麼認為?”在調查中我們發現,被訪者普遍認同自己是農民,幾乎無一例外。不管是低階打工還是高階打工,包括公司白領、小老闆,甚至包括已經在城裡購買住房的人,異口同聲都說自己是“農民”。他們提出的理由是:我們沒有基本的保證,不管我幹了多久,只要不再和我籤合同,我就什麼都不是了;城裡人失業、下崗就有人來管,我們失業也不算下崗,我們失業是沒有人管的。調查員追問:城裡人也會失業啊……,他們回答:城裡人有房子住,可以慢慢找工作,我們在外面吃住都要花錢,壓力大,十天半個月找不到工作,就慌了,只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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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流動中的中國農民(2)
四、關於身份認同的討論
我想這並不是因為農民工的就業能力太低。習慣上總說民工“素質低”,“就業難”。其實就業決定不取決於單一指標。可能在就業決定中適應性才是第一位的。單純從微觀講,似乎是線性的,教育投資越高人力資本越高,受到的訓練越多就業可能越好。但從宏觀講,就業受制於需求結構,你的學歷再高,如果沒有需求,你的就業也是困難的。實際上,從資料來看,農民工的就業率是高於城裡人的,農民工的就業能力並不低。問題在於是農民工的脆弱性,承受風險的能力太低。從住房來講,如果有住房,如果能降低農民工在城市住房的費用,則可以降低生活的流動成本,增加安全感,使他們能夠承受更長的工作尋找時間,從而提高他們抵禦風險的能力。從福利制度來講,如果城市政府不僅承擔城市下崗失業職工的就業責任,而且承擔已經在城市做出貢獻的農民工、外來工的就業責任,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提供低保,也能夠提高農民工抵禦風險的能力。
要解決這些事情,首先是要取消制度性的排斥,以身份為識別的隔絕制度或政策都是應該糾正的。其次,應該降低城市化的成本,包括降低就業成本、降低居住成本。降低就業成本包括真正實行就業優先的發展戰略,包括實行有利於就業的企業政策,包括不要用不切實際的、超前的所謂“高科技”過早地帶來資本密集技術對勞動密集技術的替代。降低居住成本,應該允許多元化的住宅建設和住宅經營,應當在保證滿足基本需求的條件下降低公共設施的成本,在不降低服務質量的條件下降低公共服務的成本。
五、關注長期家庭分離帶來的問題
與農村勞動力長期候鳥式的流動相聯絡的,是多數流動家庭成員間的長期分離。
長期分離帶來的夫妻關係問題。首先是家庭穩定性:根據我們的調查,十年前幾乎聽不到外出引起的婚變,而五年後、十年後的調查,我們聽到越來越多的農村離婚案例。絕大多數情況下,提出離婚的是外出者,而與外出者的性別無關。其次,長期分居帶來的性煩惱,以及由此而生的健康威脅、性騷擾和性犯罪問題,應當引起學者和政府的更多關注。
“留守”子女教育問題。許多在外務工經商的父母都像我們談到留在家中子女的教育問題。可能是文化較高的一方外出(顯然文化較高對在外務工經商時更有利的)、文化較低的一方留在家中,可能是父母均外出而把子女留給爺爺奶奶帶(隔代教育),都對子女教育有不利影響。“爺爺奶奶只能保證孩子餓不著、凍不著”,其他很難管,甚至孩子天天上網咖打遊戲家裡都不知道。除了文化教育外,父母子女的情感交流也可能因長期分離產生問題。父母的可能選擇是:或者父母其中一人回家,或者把孩子帶出來上學。當然,後者面臨更多的花費。
農村勞動力外出帶來的農村養老問題。傳統上中國農村是家庭養老、家族養老。如果子女都出去打工,老人在身體健康的時候還能下地幹活,但是在老了以後他的養老問題就會突顯。子女有錢寄回來,生活花費沒有問題,但身邊沒人照顧,缺少情感慰籍。尤其是舉家外遷對農村養老模式的挑戰,家庭、家族養老方式能否延續下去?或者需要建立更大規模的農村社會養老制度?
六、穩定的制度安排與行為預期
農民工在城裡看不到自己的前景,沒有穩定的預期,缺少安全感。在歐盟的一些國家,對境外的打工者會有明確的規定:只要有人僱用你就會享受一些起碼的保障;如果在兩年內有穩定工作、交稅、守法、沒有任何不良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