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疆大吏失守城池”應得的罪是“斬監候”,但秋後處斬,須先經御筆“勾決”,這就有了一絲生機,到時候可以設法為他乞恩緩決。所以餘光倬加上一條罪名,說他“擊殺執香跪留父老19人,忍心害理,罪當加重”。因而擬了“斬立決”,餘光倬必殺何桂清,雖有私憾,但論法則亦實無活理。當時的刑部尚書是雲南昆明人趙光,他是嘉慶二十五年的進士,這一榜是名榜,出了個連中三元的廣西人陳繼昌,榜眼叫許乃普,就是許乃釗的胞兄,以此淵源,趙光對何桂清如何制和春、張國樑的肘,如何失陷蘇常、如何縱兵殃民,十分清楚,所以傳說在何案定讞覆奏的摺子中,趙光有這樣的警句:“不殺何桂清,何以謝江南百萬生靈?”趙光為人庸愚,但這句話卻是義正辭嚴的公論。
慈禧太后當時垂簾未幾,處事以君臣“同治”為宗旨,對於刑部定擬的罪名,不肯輕作裁決,降旨命大學士六部九卿科詹科道會議,這就是明朝的“廷議”,是件很鄭重的事。會議結果,如刑部所議,而慈禧太后還不忍輕殺大臣,另有一道懿旨。
懿旨上這樣說:“何桂清曾任一品大員,用刑宜慎,如有疑義,不妨各陳所見。”這意味著,“上頭”預備網開一線,所以跟何桂清有交情的、受了運動的,或者間接有關係可能受株連的,本以為何桂清罪無可逭,救亦無用,而在廷議中默無一言者,此時紛紛上疏論救,總計有17人之多。
一馬當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