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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選務的要員。沒吳氏點頭,任何競選者,都難得冒進了。上海尚且如此,其他落後地區,尤其是民國初年,那就更不用談了。

筆者本人在離開大陸之前,也曾在我母省安徽當過一陣編輯和記者,個人所見所聞的選舉故事,也是筆難盡述的。此處談點個人的觀察,絕無意低貶前賢老輩,我只是覺得‘形勢比人強’的歷史古訓。我們近現代中國的政治社會文化轉型運動,是分階段前進的。時代未到新體制不但是無法躐等推行,甚至不斷的在回水中倒退,而且愈退愈遠。

且看民初國會議員,在國會內曾享有許多獨立行動的自由,包括拒賄和秘密收賄的自由(像曹錕賄選)。在國民黨時代,雖然許多自由都沒有了,但是競選者如認為選舉不公平,還有抬棺材抗議的自由。到共產黨時代,不但抬棺材抗議的自由沒有了,連開會不舉手的自由也沒有了。這就是歷史三峽中的回水,把躐等引進的政治社會體制,回沖得,愈衝愈遠的例項之一啊。

孫中山也受賄百萬馬克

那時交戰雙方對中國所使用的金元外交,和銀彈攻勢,從公開借款和半公開的酬勞、佣金、手續費用等等,到乾脆的秘密賄賂,是千奇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