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原則相一致的措施,以追緝透過國際郵政系統的毒品走私活動;(8)在自由貿易地帶和港口制訂完善的措施,以保證進口或轉口的藥品和化學藥物其產地和目的地皆屬合法;6。請聯合國秘書長提請會員國及聯合國主管機關注意本決議及和第七屆大會報告的有關部分。
第3號決議 管制藥品濫用方面的國際合作
第七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對非法販運和濫用藥品的泛濫而使犯罪行為的所有各方面劇烈惡化表示震驚。
考慮到非法販運毒品是一個國際性的問題,各種組織嚴密與毒品有關的刑事犯罪行為具有眾所周知的國際影響。
深信鑑於與毒品有關的罪行的各種表現形式具有國際性且是一個國際幅度的問題,其預防和控制需要國際積極大力響應。
認識到對充分執行這一戰略的任何進一步拖延,會對個人的人權和社會的經濟、文化和政治結構構成嚴重的威脅。
申明採取適當的國際行動需要所有國家的一致努力。
認識到並非所有國家都擁有充分的資源來參與這一國際行動,因此必須對它們提供必要的援助使它們能夠這樣做。
認識到國際社會設立了聯合國管制濫用麻醉藥品基金,該基金是組織和執行這類國際援助的適當工具。
讚賞地認識到由於一些國家慷慨捐助,近幾年來基金的工作得以加強,其方案也得到擴充套件。
認為應該將藥品管制和預防濫用藥物的方案納入有關國家的一般發展需要之中。注意到從需要的迫切性來看,這些成就仍是很不夠的,大量工作仍有待完成。
1。請會員國充分利用聯合國管制濫用麻醉藥品基金提供的便利,並透過改進協調工作和統一編制方案,彙集資金,產生更大影響;2。為了大力推動國際社會對國際毒品販運進行的鬥爭,敦促會員國主動向基金提供捐款或大量增加指款。
第23號決議 恐怖主義性質的犯罪行為
第七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深感不安的是目前氾濫的實際上的或威脅性的暴力襲擊以及其他對付無辜人士的協同暴力行為,這些在一般接受的國際文書中都曾加以探討。
特別注意到1963年9月14日在東京簽署的《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籤署的《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爾簽署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1973年12月14日在紐約簽署的《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以及1979年12月17日在紐約簽署的《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
還注意到1985年1月22日至26日在新德里舉行的第七屆預防犯罪大會關於“從發展角度來看犯罪行為和預防犯罪的新領域:”未來的挑戰“的議題的區域籌備會議所達成的結論、即恐怖主義活動,包括綁架和謀殺、劫機和劫持人質和破壞財產都嚴重損害了社會的自由和政治穩定。
憶及大會1969年12且12日第2551(XXIV)號決議、1970年11月25日第2645(XXV)號決議以及1977年11月13日第32/8號決議,在這些決議中,大會特別譴責那種透過威脅或使用武力,進行空中劫持或其他干擾民用航空的行為。
嚴重關注到這種襲擊造成的人身、社會和經濟損失,以及這種襲擊對正常的國際交往,特別是旅行、商業和外交關係所構成的威脅。
銘記按照正常法律程式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來保障和維護基本人權。
1。要求所有國家採取各種必要的措施來確保充分遵守它們為締約國的有關公約中所載的義務,特別是應按照正常法律程式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來實施適當的執法措施;2,請那些尚未成為有關多邊公約締約國的所有國家考慮採取必要的措施迅速加入這些公約:3。促請所有國家於必要時透過立法,加強法律措施以對付犯下本決議所指暴力行為的人,並加快各國間的資料交流以提高各國政府在預防暴力、保護其公民和對有關多邊公約中所規定的罪行作出更為積極的反應的能力;4。促請所有國家盡最大可能協助有效執行關於對付犯下本決議所指暴力行為的人的各項執法措施,根據本國的法律程式處理其有關引渡的程式和辦法以及其他合作安排,並努力避免不適當的例外;5。要求所有國家採取步驟,特別在引渡和相互法律援助的領域加強合作,以便在有關多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