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中所規定的罪行案件中提高執法措施的效力:6。要求所有國家採取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建議的和有關國際公約中提出的所有適當措施,以防止對民用航空運輸及其設施的暴力襲擊,並採取一切適當措施防止對民用海上運輸等其他形式公共運輸的暴力襲擊;7。鼓勵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繼續努力推動普遍承認和嚴格遵守各項國際航空安全公約並加強旨在取締非法干擾民用航空的行為。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