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子弟的過錯,因為我有一次在外頭玩耍的時候,突然想上廁所,這回我自己才明白是怎麼回事。就在我等電梯上11層樓的時候,我終於憋不住而尿在褲襠裡。後來爸爸把我揍了一頓,在經歷過三四次同樣的經驗——沒有及時上樓而遭到的一頓痛打以後,我也學會了跟其他孩子一樣:找個隱蔽的地方蹲下就地解決。可是,由於樓房居高臨下,不管你蹲在什麼地方都可能被人看見,所以最安全的地方還是樓梯下面拐角的地方。
小區裡的孩子們把我看成是一個土裡土氣的鄉下佬,因為我沒有和他們一樣的玩具,甚至連一把射水槍也沒有,就連我的穿著和口音也都和他們不一樣,還有,我根本不懂得他們的遊戲。其實我看他們同樣也不順眼。要是在我們村裡,大家經常騎著自己的腳踏車到森林中去,一直騎到一條上面架著小橋的小溪旁邊。大家在河邊修築小水壩,或堆沙堡。有時大家一起玩,有時各玩各的。要是想把我們的建築物摧毀掉,那必須得到大家的同意,我們就是這樣在一起,玩得很痛快。另外,在村裡,誰也別想發號施令,每個人都可以建議玩這個或玩那個,然後大家一起商量。有時年紀大的總是讓著年紀小的,這樣誰也不會有意見,那才是真正的兒童民主呢!
可是,在克羅比小區裡,我們就得有一個頭。他就是那個力氣最大的男孩,他還有一把最漂亮的水槍。我們常常做強盜的遊戲。自然是那個男孩做強盜的頭目。而遊戲的基本法則就是盲目地服從他的命令。
在多數時間裡,我們並不是真正地在一起玩耍,而是一幫人和另外一幫人對壘。這實際上就是戲弄別人。例如,出其不意搶走對方的新玩具,然後把它搗碎。整個遊戲無非就是如何搞壞別人的玩具,同時使自己能佔便宜,或者如何奪取權力並施展他的權力。
那些最軟弱的人當然就要吃最多的虧,我的小妹妹不很強壯,她總是有點膽怯。他們常常叫她吃各種各樣的苦頭,而我還不能出面相助。
到了開學的時候了。對我來說,上學可是一件大喜事。爸爸媽媽告訴我永遠做個乖孩子,聽老師的話,我覺得這完全是理所當然的事。在村子裡,孩子們對大人總是尊敬的。所以我心裡想,一到學校,其他人也都得聽老師的話。可是,事情恰恰相反。開學沒過幾天,孩子們就到處閒逛,並且在課堂上打起架來,弄得那位女老師不知所措。她不斷地嚷著:“坐下!”她的命令不僅沒有人服從,反倒引起一夥人嘲笑,而另一夥人起鬨得更加厲害。
我從很小的時候就喜歡動物。在我們家裡,人人都喜歡動物。那可是一種真正的愛好。我對此感到特別驕傲,因為就我所知,沒有任何一個家庭能像我們一樣喜歡動物。我真可憐那些家長不讓在家裡養動物的小孩。我們家的這兩間屋子慢慢地變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動物園。我有四隻小老鼠,兩隻大花貓,兩隻小白兔,一隻金絲雀,此外,還有那條我們從鄉下帶來的棕毛狗“阿薩斯”。
阿薩斯總是在我的床邊睡覺。我也總是喜歡睡覺的時候把一隻胳膊露在被子外面和它逗著玩。
我認識那些家裡也養著狗的小孩。跟他們在一起,我覺得更好相處。我發現在距離小區不遠的魯道夫那裡有一小塊真正的天然地方。從此以後,我們常常把自己的狗帶到那裡去玩。那裡有一片覆蓋著泥土的廢棄的垃圾場,這就是我們的遊戲場。我們的狗總是和我們一起玩耍。我們最喜歡的遊戲是“獵犬遊戲”:我們當中有幾個人藏起來,而他的狗由別人牽著。當這個人藏好以後,把狗鬆開,讓它去找出自己的主人。總是我的阿薩斯嗅覺最靈敏。
至於我那些小動物,有時我也把它們帶到沙灘上,甚至帶到學校裡去。老師還把它們當成生物課的觀察教具。有時候,學校的老師甚至允許把阿薩斯拴在教室裡陪我聽課,它從不搗亂,乖乖地躺在我的腳上,一動不動地直等到打下課鈴的時候。
多虧了我的這些小動物,我的日子才算過得有意思。爸爸和我們的關係可是越來越糟了。媽媽天天上班,爸爸卻老呆在家裡。他們那個婚姻介紹所的計劃早就成了泡影。爸爸發椅上打發日子,耐心等待。而他那火藥桶似的脾氣越來越變得嚴重了,動輒就大發雷霆。
晚上,媽媽下班回來就常幫我做功課。我好長時間總是分不清字母H和字母K。媽媽總是用一種天使般的耐心給我解釋。可我幾乎聽不進去,因為我已經看出爸爸開始冒火了。我一看就知道有何後果:他終於到廚房去找來一把掃帚,然後就劈頭蓋臉地打下來。挨完打之後,我還得向他說出H和K的區別。當然,我仍然是糊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