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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的官場倫理來調整關係。在沒有現代社會以契約為核心的人際關係規則出現以前,“義”是傳統文化中惟一可選擇用來調整陌生人之間關係的精神資源。所以,關公這位失敗的英雄成為江湖中國的第一尊神,因為他一直信守著桃園結義時對兩位異姓兄弟的承諾。

從清朝中葉到民國初年的近兩百年中,中國的江湖非常龐大,那是因為清朝中後期,特別是鴉片戰爭以後,離開鄉土謀生卻又不能進入官場的人增多,他們在前期,主要集中在漕運工人、小商販、下層軍士、無業流民中。

江湖消失之後(2)

“鴉片戰爭”以後,西方人的堅船利炮敲開中華帝國的大門,上海等一批沿海城市被迫對外開放,新的產業出現了,新的城市也出現了,新的生產關係也出現了,更多的人得以離開鄉土進入城市。

而中國正處在從古老的農耕社會向現代的工商社會艱難的大轉型中,即所謂“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在這種“變局”中,無論是滿清沿襲千年的帝國管治方式,還是民國建立後,引進的那些沒來得及適應這方水土的西方現代社會治理模式,都不可能對以前的“江湖”、後來的“社會”進行全方位的控制。

如政府的統治手法和執政成本無法承擔這一重任,那麼對江湖,只能預設其執行規則,對維持江湖秩序的非官方大佬,也只能採取胡蘿蔔加大棒的控制方式,只要不從根本上危及其政權,官府並不去刻意褫奪江湖大佬的權勢,甚至會羈縻、利用之。這也是國民黨統治上海初期,不得不仰仗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這些流氓大亨的原因。

而在完成現代化的國家和地區內,廣闊無邊的“社會”代替了“江湖”,城市化的規模空前,儘管透過現代的*制度、法治體系建立了一個公民社會,無需要用“忠孝”為主要意識形態來維繫社會秩序。但現代政治制度對自治理念、結社權利的尊重,又會使傳統的江湖幫會得以華麗地轉身,在現代工商業社會中有相當的生存土壤,這就是無論美國、日本、韓國還是我國的臺灣、香港地區,“黑道”不但能生存下去而且能活得不錯的原因。在公權、私權畛域分明的現代社會,“黑道”能在法律框架下和官方和平共處,官方亦預設這種現實。

■ 江湖的消失

然而,無論是帝制時代的朝廷,還是資本主義時代的民選政府,對“江湖團體”的存在不得不接受的無奈處境,對1949年成立的新政權來說,根本不算個問題,因為新政權對全社會無遠弗屆、無所不及的全能管理方式,使獨立的社會空間幾乎不存在。

在農村,政府透過“人民公社”這種政社合一的組織,使人數最為龐大的農民變成真正的“編戶齊民”,牢牢地被控制在土地上。而在城鎮,政府透過“單位體制”以及糧票、布票等票證制度,將幾乎所有的城鎮居民控制在公權力之下。

無論是農村和城鎮,幾乎沒有了“流民”、“遊民”的生存空間,遊離於國家公權力之外的社會空間被擠壓乃至消滅。正常的民間組織(即現代社會所言的“非官方組織”,NGO)都難以生存或者以公權力的附庸形式存在,那麼那些江湖幫會、會道門更加不可能生存了。連“社會”都沒有了,哪還有“黑社會”?

這一看上去純淨無比的狀況,到上世紀8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後才發生改觀。改革開放不僅是生產力的解放,也促使了社會結構的巨大改變。人民公社不存在了,土地承包到戶,儘管還有戶口制度,農民只能暫住在城市,但人數眾多的農民畢竟可以進城打工;城鎮中的“單位體制”也式微了,公有制單位不可能包攬所有人的飯碗,流動人口增多,人們擇業的自主權增加。

如此,中國被冷凍三十年的“社會”又解凍了,並獲得了重新發育的機會。公權力對社會無所不包的全面控制已不可能,在對社會的管理上,必然是“國退民進”。如此,中國大地又有了“江湖”存在的土壤,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增多,便是這種變化的必然現象。對這一變化,不可簡單地視為“殘渣泛起”,而應看成和自然界生物多樣性一樣的社會多樣性,也應該相信在現代法治框架下,能將其負面作用控制在最低。“水至清則無魚”,一泓湖水如果沒有品種多樣的魚鱉生存,這湖水一定是像死海那樣,看起來不管多麼清澈,但含鹽量過高,甚至是有毒的。 ■

本文來自《看歷史》2010年6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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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歷史》特約撰稿┃駱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