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反正,隨著反###力度的不斷加大,我們可以推斷,還會有商人們抽身而退。
中國商人的發跡史中,一個最直接的形式是:透過關係直接從國有商業銀行獲取貸款,然後用貸款從事公關活動,繼續獲取更多的貸款。我們簡單地把金融黑洞責任推給銀行似乎不妥,但國有銀行在交易過程中,連最基本的保障措施都沒有,是典型的賭徒式的經營方式。如果遇到良心發現的商人,國有銀行的貸款還能收回一二;如果遇到亡命之徒,國有商業銀行只能得到一紙毫無價值的判決書。劉波先生遠去的背影讓我們又一次看到了這樣的一個結局。
資本市場水有多深(3)
中國漸進式的改革造就了許多劉波式的商人,他們在現有的框架裡左衝右突,尋找商機,一旦發現缺口,他們會毫不猶豫地獲取利益。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們管理體制上高度集中,條塊分割十分嚴重。而在垂直領導的體系中,很容易存在資訊傳遞失真以及資訊交流中的不對稱問題。這就為不法商人提供了許許多多的有利條件,使得他們鑽空子的魔術能夠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即便發現了商人可以利用的漏洞,也往往無法及時修補。
金融企業也是一樣。當前我們的國有銀行攤子過大,地方分支機構沒有獨立的民事責任能力,在商業談判和訴訟過程中,很難從商業角度及時地做出判斷。再加上領導層的不穩定,商業銀行與行政機構毫無二致。解決商業銀行問題的最佳辦法就是讓國有商業銀行的地方分支機構成為獨立的金融企業,它們以自己的財產獨立地對外承擔民事責任。中央政府可以集中優良資產,成立國家級的嶄新的金融企業,以應對跨國金融企業的競爭。
當某些商人對自己的上層背景津津樂道時,我們可能忘記了,正是龐大而又多層的管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