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歷史學者,負有責任向人們展示《聖經》中歷史記載的深奧含義,雖然他的巨大努力使近代物理學得到第一次綜合,但他自己卻認為那不過是認識超自然的征途中的一個小站。牛頓相信,造物者給學者兩本書可讀,一本是自然之書,另一本是《聖經》,今天,由於牛頓所開創的科學所取得的節節進展,上帝的無所不在性已滲透到亞原子粒子和最遙遠的星系,這種很顯著的擴張已促使另一些哲學家和科學家創立所謂“過程神學”。在這種理論裡面,上帝的存在可以從原子結構的固有性質中得到推斷,按照懷德海原來想法,上帝不能看作是一種創造奇蹟並主宰超自然實體的外在力量上,帝是一種連續而且普遍的存在,它在冥冥之中指導原子產生分子,分子產生有機體,以及物質產生心靈,在作為最終結果的心靈沒有被完全理解之前,電子的性質是不可能被最後揭示出來的,過程就是實在,實在也就是過程,上帝之手正是透過科學規律顯示出來,因此,宗教信仰和科學探討本質上是可以相容的,好心的,科學家們可以心安理得地回到他們的科研事業中去,但是,讀者會馬上認識到所有這些與大洋州土著人狂歡時和特蘭特宗教會議所表現出來的宗教,確實是難於一致的。
今天,也如同過去一樣,人的頭腦還是無法理解不可抗拒的科學唯物主義和難以動搖的宗教信仰之間互相沖擊的意義。我們企圖以步步為營的實用主義態度來對付這種局面,我們的社會如同患了精神分裂症一樣,依靠知識向前邁進,然而它賴以生存的,卻正是被知識所侵蝕的宗教信仰。我認為,這種矛盾而令人費解的局面,至少在理論上可以得到解決,如果我們對宗教的社會生物學方面給予足夠的注意的話,當然,這種解決辦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最後總會成功,儘管會留下某些難以預計的後果。雖然宗教經驗的各種表現是豐富多采。複雜多維的,甚至最高明的精神分析學家和哲學家在它們的迷宮中也會迷失方向,不過我相信,一切宗教實踐都可以在一張兩維的地圖上描繪出來,這兩維就是。遺傳優勢和進化的變異。
讓我現在就對上述提法作一點保留和修正,我承認。如果進化論原理真能成為神學上的羅塞達石碑,它也不可能詳盡地包羅所有的宗教現象,透過傳統的還原法和分析法,科學可以解釋宗教,但卻不能降低其實質的重要性。
可以用一段歷史插曲來說明宗教的社會生物學,在塔斯馬尼亞的土著居民,正如當年和他們分享著森林住地的奇異的袋狼一樣,已經絕種了,不列顛的殖民者只花了40年的時光就使他們消失了(袋浪又存活了100年,到1950年才絕跡),這種突然的滅絕,從人類學的觀點來說是特別不幸的,因為這批塔斯馬尼亞上人-所謂的“野人”-甚至沒有機會把他們的文化向世界作—番描述和介紹,人們幾乎只知道,他們是一些身材矮小的狩獵-採集者,有著紅褐色面板,頭髮滿是卷結,據最先和他們接觸的探險家說,他們的性格開朗而愉快,對於他們的起源,我們只能猜想,很可能他們是澳大利亞土著人的後代,大約在1萬年前來到塔斯馬尼亞島,隨後也就在生物學上和文化習俗方面適應了島上涼爽而溼潤的森林生活條件,我們手邊現在只存幾張照片和一些骸骨,甚至他們的語言也無法再現,因為遇到塔斯馬尼亞土人的歐洲人很少有人去留心他們的語言。
在1800年初期到那裡去的不列顛移民者,並不把這些塔斯馬尼亞人看作是同類,而只看作是妨礙農業和文明發展的動物,他們受到有組織的圍殲,無緣無故就遭到虐殺,在一次獵取袋鼠的大規模活動中,一群男女和兒童只因為向白人方向奔跑,就被子彈掃射倒地,很多土人死於梅毒和其他來自歐洲的疾病,到1842年,事情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當時塔斯馬尼亞土著人的數目已經由原來的5千左右下降到不足30人,其中的婦女已經年齡太大,不能再生兒育女,他們的文化也從此衰亡了。
然而土著人的最後滅亡,卻是一個從倫敦來的傳教士、非凡的利他主義者喬治·羅賓遜所一手造成的,1830年,當塔斯馬尼亞土人還殘存幾百人的時候,羅賓遜幾乎是單槍匹馬地開始了一次大膽的嘗試,想要把這個種族保全下來,他以同情的態度接近這些被追獵的倖存者,說服他們跟著他走出森林中的避難所,向追獵者投降,有少數土人果然住進了白人移民者新建的村鎮,終於淪為乞丐,其餘的人由羅賓遜帶領,到了弗林得島,那是一個位於塔斯馬尼亞東北方的孤獨的哨所,在那裡,他們吃鹹牛肉,喝放糖的茶,穿西服,學會講個人衛生,使用錢幣,並信仰嚴格的加爾文派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