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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政治和外交,結果威爾遜雖“贏得戰爭”,卻“失去和平”。

但美國仍然從參戰中獲益,20世紀20年代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局面:國民生產總值由1919年的742億美元,增長到1929年的1031億美元;國民收入總值從1921年的594億美元,增長到1929年的872億美元;人均收入也從1900年時的480美元,增長到1929年的681美元;資本輸出從1919年的30億美元,猛增到1929年的172億美元。30年代的繁榮並非虛妄,汽車、電機和建築為繁榮提供了主要支撐,僅汽車業就為工業總產值提供了8%的份額。但20年代的繁榮業有虛假成分,農業長期蕭條、分期付款賒銷和過分的股票投機,均隱含著難以預料的因素,而這時的美國領導人赫伯特·胡佛,對經濟形勢的看法卻過於樂觀,竟宣稱:“我國今天比任何國家歷史上的任何時代,都更接近於消滅貧困的最終勝利。”沒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來化解1929年10月23日開始出現的“大危機”。

但這次“大危機”的爆發也有國外的因素。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對戰敗國德國的懲罰太過:把煤炭基地魯爾割讓給法國,還須支付戰爭賠款320億美元。結果,美國不得不向德國大量貸款,德國則用以支付協約國的賠款,但協約國在拿到賠款後還須支付美國的戰爭借款,這樣就造成了美國金融、德國賠款和歐洲重建三者之間的“微妙迴圈”。1924年,德國發生貨幣貶值,40億馬克只能兌換1美元,這迫使德國停止向協約國支付戰爭賠款,進而迫使協約國停止向美國支付戰爭貸款,當美國人意識到不能收回給協約國的幾十億美元貸款時,便喪失了對美國經濟本身的信心,從而引發了1929年10月23日開始的華爾街股市崩潰。

1929年10月23日開始的大危機,由金融業迅速波及工業、農業,一直持續到20世紀30年代末。在危機爆發後的1929年10月29日,一天之內共拋售股票達1640萬股。3年內紐約股市價值下降了450億美元。30年代頭3年,銀行倒閉達5100家,儲戶損失亦達幾十億美元。據統計,從1929—1932年,農產品價格下降了56%,農場主平均收入從962美元降至288美元,產業工人的周工資從25美元降至17美元。總之,美國由20年代的空前繁榮演變為30年代的“空前危機”。美國及世界各大媒體都不得不用兩個字來形容當時的形勢:“恐懼”。而1929年年底,身為美國總統的胡佛仍堅持說:“美國實業從未像今日這樣牢固”。他認為“繁榮實無問題。”

但富蘭克林·羅斯福卻把危機變成了機遇:改革的機遇。他的辦法就是實行“新政”(New Deal)。這是他在1932年7月2日接受總統提名時,向美國人民立下的誓言:“我要向你們保證,我對自己立下誓言,要為美國人民實行‘新政’”。什麼是“新政”?國內外有關研究“新政”的著述連篇累牘、車載斗量,認為所謂“新政”就是實行國家干預和社會改革。其實,國家干預和社會改革並不是“新政”的新東西,而是美國及各國早就實行的政策,只不過羅斯福的“干預”和“改革”空前加強罷了。“新政”時期真正的關鍵詞是“調整”(adjustment),這是對幾百年自由資本主義發展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後提出來的。“干預”也好,“改革”也好,均是為了落實“調整”。“調整”涉及四個方面的關係:(1)是企業內部的勞資關係,主要是更加明確勞方的權利和資方的義務,如《全國勞工關係法》(1935年7月)規定:工人有“集體談判”的權利;(2)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關係,創造“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如《全國工業復興法》(1933年)反對在生產和貿易中實行壟斷;(3)是國家與企業之間的關係,改變長期以來對企業的發展過於“自由放任”的政策。主要是加大了國家對企業經營的干預,如《全國工業復興法》授予總統管理全國經濟的權力;(4)是社會各階層財富分配不公。1935年透過的《稅收法》對年收入超過5萬美元的人徵收附加稅。有人認為,這類改革已是美國經濟的“革命”,那是誇大了。所謂“調整”就是運用國家力量,修正上述各方面的關係並使之趨於正常化,其實質乃是一種改良。但有一點必須指明,就是“新政”不僅加強了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國家從此還透過政府撥款和創辦企業等活動,成為名副其實的經濟“發動機”。從此,美國經濟發展的直接動力:除了個人、集體之外,還增加了一個新的角色,這就是“國家”。這是美國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