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專家的榮耀。其實也是剝奪了。就好比一個開著法拉利跑車的人,突然叫他去開手扶拖拉機,他會開心起來?我叫他拆了電腦無線網絡卡,無疑等於砍了他的手腳,將他的大腦變成了無用武之地。
“問吧,李先生。”他倒急了。
“假如你上網查資料,能不能避開別人的追蹤?”我笑問。
“沒問題。”他答,雙眼放光,來勁了。
“絕對嗎?”我不笑了,因為這是個嚴肅的問題,開不得玩笑。
我盯著他,他顯得有點猶豫了。片刻,他才道,“世事都沒有絕對的。”
“我換個方式問,你能保證自己上網,而又不被人察覺的時間有多久?簡言之就是,別人要花多長時間,才能追蹤到你?”
他被我問得有點臉紅。在他的眼裡,我不過是個詩人,電腦對我而言,不過是個打字機。
確實,我一直就是當電腦是打字機來的。進一步的玩法,也無非是傳傳作品,查一些資料。
他卻沒想到,我對網路世界卻有自己的看法。我一直不認為網路世界是虛擬的,它實際是另一種世界的存在形式。既是世界,也就萬變不離其宗,原理是一樣的。就是說,人類的所有活動,都可以在網路世界裡得到體現。就是說,跟蹤與反跟蹤這種貓捉老鼠的遊戲,在網上是相當活躍的。
在我的目光之下,羅伯納不好意思地說,“以我的經歷,最長時間的一次是十六天。”
“平均呢?”我窮追不捨。
“七八天上下吧。”
“是跟真正的高手玩的?”
“是,網上公認的。”
“那就是說,還有沒有公認的高手也說不定?”
“這個自然。”羅伯納承認。
“你認為你有把握保證五天內不會被追蹤到嗎?”
“應該可以吧。”
“不是應該可以,是行,還是不行。”我要給你壓力。
羅伯納想了一下,充滿信心地道,“行。”
“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