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
做保險公司代理人,與做其它生意不同。保險代理人沒有商品貨物可賣。他所做的事情也不可由別人代替。他能給予客戶的,除了保險知識和對客戶的關心,就是寶貴的時間,代理人與客戶討論分析,幫助客戶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案,客戶覺得有道理而買保險,代理人才有收入。一個代理人跟十家談過,可能只有一家或五家買保險,很多不買或暫時不買,但這不要緊。最重要的是能有機會與客戶充分討論問題。討論過後不買並沒有什麼不妥,這是正常的。假如一個代理人平均每天跑三家,一年就是九百家。假如他一年賺三萬元,即每跑一家,不管談得成談不成,平均一家的價值是三十多元,加上汽油等的消耗,總共四十元。所以,如果已約好到你家,你藉故不見他,無形中你讓他白白損失了四十元。如果代理人年賺五萬元,他吃一次閉門羹,就損失六十多元。假如你開商店,每天可能有生意,可能沒有生意。如果有一天有人阻擾你開門做生意,他就等於剝奪了你的謀生手段。你說這公平嗎?每天上班的人返工是謀生,代理人每天找客戶也是謀生。另一方面,如果他用這次白跑一趟浪費的時間,去找別的客戶,可能會對別家幫忙很大,所以,你讓他白跑一趟,也就間接損害了別的客戶。如果你與他談過而你不買,沒關係,反正東家不買西家會買,現在不買遲下可能會買。但讓他白跑一趟故意不見他,他的損失就大了。自然,更大的損失應是你本人。因為你失了一次收集資料和聽取寶貴意見的大好機會。這些資料和意見的價值是難以估量的。如果你真的不想見他,不願交談,應儘早打電話通知他,讓他重新安排,這樣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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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齡女和阿嬤(1)
看報,給一標題吸引住:為家計,妙齡女載著阿嬤拾荒。
通常,報紙說妙齡女郎,大多是講女孩子酗酒,被騙,騙人或吃迷幻藥之類的新聞,但這次的新聞卻很特別,圖文並茂地報道,在臺灣有個女孩子,每天拉三輪車,載著近八十歲的奶奶拾荒,掙點微薄的錢過日子。她的父母早逝,除了老奶奶,還有個小弟要照顧。她想找工作,但經濟不景氣,上哪裡找?何況還要將老奶奶丟在家裡。前幾年,七十多歲的奶奶蹬車,她坐在車上; 老奶奶現在沒力氣了,反過來由她蹬車。
報道說,她們本來可以去申請領救濟,但她們沒有這樣做,想自食其力。看到這裡,再加上看到照片上那女孩踩車的神氣,我不然由衷起敬,想到有些上了年紀的人移民來到美國,他們本來在臺灣或香港或大陸都有不少財產,申請他們來美國的子女也有很高的收入,但子女總是有辦法幫他們領到政府的補助金和搞到政府資助的公寓,他們真正的在安享晚年。當然,也有不少老人,因為子女掙錢不多,生活很困難,需要政府幫助。
我相信,這位拉車拾荒的女孩子的父母,生前沒有買人壽保險或者只買了一點點的人壽保險。要不然,七十多歲的老奶奶就不需要拉車、拾荒來照顧孫女和孫子,稍後“妙齡” 的孫女也不必接棒負起照顧老奶奶和小弟的擔子。如果父母還在的話,或者如果父母留下一些人壽保險賠償金的話,我相信這個有志氣的女孩子會繼續念多點書,有更多的知識和技能,比較容易找到工作或找到比較好的工作。
如果兒媳還在的話,或者如果兒媳生前買了一些人壽保險的話,我相信這位老奶奶每天就可以坐在沙發上看電視,與其它老人拉家常,去公園裡拾花瓣。但不知何故,兒媳沒有留下一些人壽保險賠償金給她安度晚年,結果她只能拉三輪車而不能拉家常,她只能坐裝滿雜物的車而不能坐沙發,她只能拾荒而不能拾花瓣。
有些人不買人壽保險,理由是“我死了他(或她)還可以賺錢” 。尤其是在經濟膨脹時的打工貴族普遍這樣想。我們不曉得這女孩的父母當年是不是也有這個想法?當然,夫婦倆人都早逝的情況不會很普遍,但是如果夫婦其中之一走了,未亡人心情不好,加上本來由夫婦倆人分擔的日常家事和經濟負擔全都落在一個人身上,心力交瘁,精疲力盡,病倒了怎麼辦?病倒了,工作也丟掉了又怎麼辦?或者精神和身體仍保持旺盛狀態,但經濟不景氣給僱主裁員或自己的生意一落千丈又怎麼辦?當然,如果世界上的事情都可以理想化或按照理想化去執行的話,這些夫婦的確不需要人壽保險。麻煩在於,有時人算不如天算,好的不靈醜的靈。
我們華人有一傳統的美德,做子女的要盡力照顧侍候年老的父母。否則是不孝,即使親戚鄰居不作聲,自己也心中不好過。從前有讀書人或做官的遠離家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