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檢委會上接受的任務。今天去開會,沒準兒又有案子交辦,有案子還小得了?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會議室。
下午1時,葉上詩、方工和市院副檢察長劉漳南準時到來時,高檢院副檢察長梁國慶、趙登舉、趙虹、張穹、政治部主任邱學強、公訴廳廳長姜偉、副廳長白貴泉已經就座,沒有其他人。方工的預感愈發強烈。
趙登舉:“通報一下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立案偵查以來的進展情況……”
果然!
梁國慶:“北京市檢一分院辦理過不少高階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司法界、法學界和社會輿論都反映很好,中央和高檢院也很滿意。今天上午,高檢院黨組研究決定:李紀周案由北京一分院負責公訴。為提高效率、加快進度,明天就提前介入案件偵查,與偵查部門合作,梳理現有的證據,提出補充偵查建議。……一分院儘快成立專案組。公訴廳建議方工同志擔任第一公訴人,大家看怎樣?”
領導們贊同的目光集中向方工。
方工看到了諸位領導眼神裡面的信任和期待。
雖然方工給人的印象多是平靜、沉穩,這麼多領導的如此信任還是讓他有些激動。他知道,這樣的案子備受國內、國際廣泛關注,影響大,整個辦案過程要求極嚴、質量要求高,要經得起時間和公眾的檢驗。這類案件案情複雜、涉及面廣、取證難是不言而喻的。還有一個特殊之處,李紀周是一個老公安!作為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的高階官員,反偵查能力自不待言。對於他方工,一言以蔽之:任務艱鉅、公訴難。高檢院領導直接點名讓自己擔任第一公訴人,何等的信任!方工深感任務光榮而艱鉅、責任重大。他的語調顯得有些不穩,但很堅定:“一定不辜負領導的期望!”
遴選新的公訴人
從高檢院歸來,劉漳南、葉上詩、方工立即向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許海峰做了彙報。彙報後,一分院黨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專案組的組成人員。
方工提議從公訴一處抽人,這多少有些出乎其他同志的意料之外。因為按多年來的慣例,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一般由公訴二處辦理,他們業務熟練、經驗豐富;公訴一處辦理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是長項,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力量相對弱些。如此重大的案件交給這類經驗不怎麼成熟的公訴一處,作為第一公訴人的方工,是怎麼考慮的?
方工談了自己的想法:一是公訴二處幾位業務骨幹辦結成克傑案剛剛二十來天兒、辦結李平案剛剛十來天兒,都很疲憊,應適當休整;二是辦理大案是培養、鍛鍊人才的最佳途徑,應該給公訴一處的同志鍛鍊機會;三是這類案子雖非公訴一處的強項,但公訴一處有幾位同志也具有承辦如此大案的足夠的基礎、條件和實力:
王忠華,市檢一分院公訴一處處長。1979年從部隊轉業到海淀區檢察院幹了十年起訴工作,承辦過各式各樣的大案要案;因為業務能力強、辦案質量突出於1989年調至市檢分院(一分院前身)起訴處經濟案件組(公訴二處前身),當時方工任起訴處副處長;1991年底到高階檢察官培訓中心參加過半年培訓,1996年完成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本科學業,1999年完成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研究生班學業;1992年6月起任副處長,1998年4月提升為處長。先後辦理過魏京生陰謀顛覆政府案、“法輪功”組織骨幹李昌、姚潔、王志文、紀烈武等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故意洩露國家秘密、非法獲取國家秘密、非法經營案(1999年)等,理論功底紮實,實踐經驗豐富。同志們公認他踏實認真、不怕吃苦、肯動腦子鑽研業務。他先後榮立一等功2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1次,1997年被評為中共北京市國家機關工委先進工作者,1999年被評為北京市政法系統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多年來,不但注重提高自身修養,還善於組織協調,善於調動大家積極性,在全處隊伍管理和業務建設等方面採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公訴一處也成為院裡的先進單位。
朱蘭,主訴檢察官。1984年在北京大學完成四年學業分配到市檢分院。工作之餘繼續刻苦自學,1987年又完成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北京大學法律本科學業。有13年的審查起訴工作經歷。1999年透過嚴格考試首批被任命為主訴檢察官。十多年來辦理了不少有影響的大要案。提起他,同事多會說:經驗豐富,頭腦清晰,勤奮肯幹,業績突出,不愛張揚。
陳速,主訴檢察官。1994年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