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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婚,被海軍上將雷德爾所撤職。在他的老練的領導下,保安處很快就在全國遍佈羅網,僱用了約10萬名兼職告密者,他們奉命窺察國內的每一個公民,只要發現有被認為是不利於納粹統治的最輕微的言論和活動,他們就報告上去。除非是笨蛋,沒有人不首先看一看有沒有隱藏的保安處錄音器,或者有沒有保安處特務在偷聽,就貿然說一句可能被認為是“反納粹”的話或者做這種事情。你的兒子,你的父親,你的妻子,你的表親,你的好友,你的上司,你的秘書,都可能是海德里希的組織的告密者;你決不會知道的,所以如果你聰明的話,對於無論什麼事情,無論什麼人都不要以為是大概沒有問題的。保安處的專職密探在30年代大概從未超過3000人,他們大多數是從失意的青年知識分子中招來的,他們是找不到合適的職業或者在正常的社會中找不到著落的大學畢業生。因而,在這些專職密探中間,老是有著一種奇怪的賣弄才學的風氣。他們對研究條頓族考古學、劣等種族頭顱骨和主宰種族優生學這類不是他們本行的問題有著奇怪的興趣。然而,一個外國觀察家卻很難接觸到這些怪人,雖然海德里希本人,一個狂妄自大、冷若冰霜、殘忍無情的人,倒偶爾可以在柏林的夜總會里看到,四周圍坐著一些他的金頭髮的年輕兇徒。他們不願引人注意,不僅是因為他們的工作性質所致,而且是因為,至少在1934年和1935年,他們中間有若干人曾因暗中監視羅姆和他的衝鋒隊黨羽而被一個自稱“為羅姆復仇者”的秘密集團所暗殺,這些暗殺者還把這個標籤插在屍體上。保安處的一個令人感到興趣的、雖然是次要的任務,是查明誰在希特勒的公民投票中投了“不同意”的票。在紐倫堡的無數檔案中,有一份在科切姆的保安處關於1938年4 月10日的公民投票的秘密報告:在卡普爾投了“不同意”的票或廢票的人的名單副本附後。這種控制是這樣實施的:選舉委員會的一些委員把全部選票都標上號碼。在投票時列了'274' 一個選民名單,選票是按號碼發出去的,因此後來有可能??找出投了“不同意”票或者廢票的人。號碼是用脫脂乳寫在選票背後的。

新教牧師阿爾弗雷德·沃爾弗斯所投的票也附上。1936年6 月16日,一支全國範圍的統一的警察隊伍在德國曆史上首次建立起來,希姆萊被任命為德國警察總監,負責領導,在此以前警察是由各邦分別設立的。這就等於把警察置於黨衛隊的手中,後者自從1934年鎮壓羅姆“反叛”後權力一直在迅速增加,黨衛隊已不僅是禁衛軍,不僅是黨的唯一武裝部門,不僅是新德國的未來領袖們將從中選擇的得寵精華,而且它現在還擁有了警察力量。第三帝國已變成一個警察國家,這是一切極權獨裁政體的不可避免的發展。

第三帝國的政府

雖然魏瑪共和國被摧毀了,但是魏瑪憲法卻從未被希特勒正式廢除。說真的,而且說來也好笑,希特勒還以這個遭到他的輕視的共和國憲法作為他的統治的“合法性”的根據。數以千計的法令——第三帝國除此外沒有別的——是明白地以興登堡1933年2 月28日根據憲法第四十八條所簽署的保護人民和國家這個總統緊急法令作為根據的。我們記得,這位年邁的總統是在國會縱火案發生後第二天受了愚弄而簽署這項法令的,當時希特勒竭力使他相信有發生共產黨革命的嚴重危險。這項停止一切公民權利的法令,在整個第三帝國期間一直有效,使得元首能夠以一種長期戒嚴令式的辦法進行統治。

國會在1933年3 月24日透過授權法,把它的立法職能交給了納粹政府,這也是希特勒統治的“合乎憲法性”的第二個支柱。以後每過4 年,一個橡皮圖章似的國會就恭順地再把這個法案延長4 年,這位獨裁者從來沒有想到要取消這個一度民主的機構,因為只要使它不民主就行了。到戰爭發生時為止,它一共只舉行過12次會議,“制定”過四項法律,沒有進行過辯論或表決,而且除了希特勒發表的演說外,從未聽過別的任何發言。

在1933年的頭幾個月以後,內閣中就不再有認真的討論了,而在1934年8 月興登堡逝世以後,內閣就愈來愈不經常舉行會議了,在1938年2 月以後,內閣則從來沒有再召開過會議。然而,內閣閣員個人卻擁有很大權力,可以頒佈法令,這些法令在經過元首的批准後就自動地變成了法律。

或許是為了使張伯倫首相有個印象而在1938年大吹大擂地設立了秘密內閣會議(GeheimerKabinettsrat),實際上是空有其名。它從未舉行過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