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了改變近代中國歷史程序的“五四運動”。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了,在段祺瑞的堅持下,中國輕而易舉的取得了戰勝國的地位,並且獲得了參加1月18日召開的“巴黎和會”的資格,會議標榜要建立世界永久和平。
此時中國有兩個政府,一個就是段祺瑞為總理的北京政府,或叫北洋政府,還有一個就是廣州軍政府。1917年段祺瑞打敗張勳再造共和後,解散了1913年選出的國會,身在上海的孫中山展開護法運動(亦稱“三次革命”),號召國會議員一起到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組織護法政府,也就是軍政府,並就職為“大元帥”,誓師北伐。不過和以前一樣,這個“大元帥”依然有名無實,到巴黎和會時,孫已下臺,回頭咱們再講到孫中山的時候,會詳細講解這段歷史。
別看北京政府和廣州政府雖然相互叫囂著要幹掉對方,但終歸屬於內鬥,遇到巴黎和會這樣的事,兄弟還是應該攜起手來一致對外的,於是兩個政府聯合組團,任命北京政府外交部總長陸徵祥、廣州軍政府外交次長王正廷、駐英公使施肇基、駐美公使顧維鈞、駐比公使魏宸組為全權代表,參與和會。和會開幕式,給了中國兩個席位,一個開幕式有什麼正經事啊,隨便派倆人去應付一下不就完了唄,可人家陸徵祥還是非常認真仔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