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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歷史的重新構建

“均稅令”只能算階段性的政策調整,真正的稅制改革還要等南北兩地真正“均稅”之後才能進行。

稅收政策調整的目標是增強大同政權治下百姓的獲得感,拉近南北差距,但究其本質還是為了增加大同的國庫收入。

朝廷有了更多的錢,才能做更多的事。

更強大的王朝必然要掌控更多的錢,這一點沒什麼好遮掩的。

從這個角度上講,稅制改革必然繞不過幣制改革。

幣制跟不上社會經濟的發展,就無法保證穩定的幣值,沒有穩定的幣值就沒有穩定的稅收。

宋、遼、夏三國和新興的金國,基本在華夏文明圈內的國家,大多存在幣制混亂的問題,根源就是——缺錢。

準確的說,是缺少市面上流通的貨幣。

以趙宋朝廷為例,即便開足馬力鍊銅鑄幣,還是滿足不了國內外市場對貨幣流通的龐大需求,於是,挖空心思,想出了很多辦法“省錢”。

諸如朝廷使用短佰給發官員俸祿,以省佰和買物資,又鑄小錢、當大錢、夾錫錢,用鹽引、度牒充當現金使用等,都是拿“小錢”當“大錢”花。

大同王朝沒有完成統一之前,還得與國際接軌,延續趙宋的某些“傳統”,但這些手段肯定不能一直延續。

實際上,大同政權目前也不具備改革幣制的條件,因為徐澤現在也解決不了貴金屬不足的問題。

五年前,同舟社就透過戰爭手段拿到了高麗部分礦山開採權。

之後,徐澤命馬政帶領探測隊陸續探明並建成了三座銅礦。

只是,這些銅礦的規模都不怎麼大,開採也有很大難度。

直到兩年前,同舟社掌控的高麗銅礦才形成一定規模,徐澤立即命馬政成立了一個事業部門——鑄錢司。

彼時,同舟社還沒有建國,鑄錢司最初的任務自然是私鑄趙宋的“宣和通寶”,再透過同舟銀行投放到市場。

由此,積累了不少經驗。

大同開國後,鑄錢司不再私鑄趙宋錢幣了,改鑄“正乾通寶”。

徐澤計劃利用五年時間,逐步回收趙宋錢幣,全部換成正乾通寶。

而其人謀取日本的石見銀山,也不是為了表面上的“錢”。

上升到國家層面,錢已經不再是“錢”了。

如何盤活市場,增加經濟總量才是統治者需要考慮的問題。

開採銀山聽起來像撿錢,但受限於此時的冶煉技術,這個錢其實不怎麼好撿。

銀礦要形成規模,還需要日積月累,非一朝一夕可以見效。

實際上,大同政權現在的經濟總量還不夠大,這些年透過戰爭賠款和合法貿易獲得的錢幣也足夠維持國內幣值穩定,改革幣制的緊迫性並不強。

但大同王朝遲早是要一統天下的,只有提前做好準備,屆時才能水到渠成,讓百姓儘量少受折騰。

徐澤的計劃是透過開採高麗銅和日本銀,以及南洋貿易換得黃金,逐步增加本國的貴金屬儲備。

待到國家基本統一,儲備的金銀總量也達到一個可觀的數字,再依託發達的銀行網路,方能正式開啟貴金屬貨幣和紙幣相結合的幣制改革。

第四條政令為“幷州令”。

“幷州”非漢末的青、涼、並、冀等十三州之中的幷州,而是對大同政權治下設定不合理的府、州、軍等行政機構進行合併調整。

要搞明白徐澤頒佈此令的原因,就得先了解宋、遼兩國混亂的行政機構設定。

趙宋行政區劃為三級制,最基本的行政單位是路—州—縣。

其中,州級單位又有府、州、軍、監,府地位最高,州次之,軍、監更低;縣級單位有縣、軍、監。

軍、監有兩級編制,既同州、縣級,又不是州、縣,非常混亂。

遼國深受趙宋影響,五京道實際和趙宋的路級機構同級,而州級機構也大小不一,大的州下再轄州,可統十餘縣,小的州則僅轄一縣,也非常混亂。

治大國最重要的便是“統一”,唯有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方能彌合不同人群之間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矛盾,最終達到國家真正意義上的統一。

頒佈廢奴令、授田令和均稅令,都是為了逐步消除大同政權的南北差異,促進國家真正統一。

但一個國家連最基本的行政機構設定都混亂不堪,還談什麼統一?

任何行政制度的產生和演進都與當時的社會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