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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授田與均稅

令為“均稅令”。

大同王朝控制區地跨遼、宋,不僅百姓生活習俗不同,生產關係和生產力有較大差別,就連稅率也有很大的差異。

總體來說,原屬遼地的百姓稅負遠比宋地百姓要輕得多。

當然,稅輕並不是意味著前者就比後者要生活更幸福。

整體社會效率低下、經濟持續不景氣、分配和再分配製度不合理等因素,導致遼地百姓的可支配收入要遠低於宋地同階水平。

這就好比後世北上廣的內卷者和內陸十八線城市上班族相提並論一樣,好壞自知。

大同王朝的建立,讓原本割裂的群體走到一起,就不得不考慮“均稅”的問題了。

“均稅”並不是簡單地強行扯平兩地的稅賦標準,這樣做顯然不行。

南北兩地全部執行遼地的稅收標準,國家稅收會急劇減少;

全部執行宋地標準,也會把剛剛穩定下來遼地百姓壓得喘不過氣來。

即使不考慮國家稅收,折衷收取一樣的農稅,南北氣候差異和生產基礎上的差距等因素影響,也會進一步擴大本就很大的南北貧富差距。

“均稅令”就是透過差異化的稅收和基礎建設傾斜等政策手段,逐步拉近南北兩地百姓的生活水平,最終達到絕大部分百姓都能在新政權中有更多獲得感的目標。

這也是一個階段性政策,其中涉及到一系列複雜的政策調整,不是一兩句話就能夠表述清楚,但大同朝廷並不是摸著石頭過河。

早在六年前,同舟社取得遼東後,就在這方面進行了積極摸索,並推出京東—遼東一體化戰略。

透過幾年的執行,已經總結了很多經驗,並培養了一大批的專業人才,為“均稅令”的制定和執行提供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