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的大事多不勝數,不可能在女學一事上操太多心。
何況,當前,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亟待處理。
同舟社改組,並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後,
各職司的執行情況出現了層次,有高有低。
眼皮子底下的登州還好,靠共建會之前的組織慣性運轉,也不會有多大的事。
一海之隔的遼東,執行效果就差得遠了。
徐澤之前在遼東所見,皆不甚滿意,
少了同舟社原本的一套行政班子壓陣,
才過去幾個月,很多政策就開始變形走樣了。
倒不是有人敢故意唱反調,或者搞陽奉陰違軟對抗,
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這批官員能力的確有限,暫時還適應不了社務部下達的各種政令指標。
也有風俗差異太大,各曹下達政令前,缺乏對遼東實際情況的研究。
既有遼東起步晚,管理基礎更薄弱的客觀現實,
也有交通和通訊手段落後,政策指導、反饋都不及時的原因。
沒辦法,客觀現實如此,不會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至於距離更遠,管理基礎也更差的海東郡、瀛州、新安州等地,
就只能透過下達指標性政策,督導各地“自治”了。
針對這一問題,徐澤與趙遹、宗澤等人深入研究後,拿出了三條改進意見:
第一,設立遼東南郡巡察司。
巡察司置監御史一名,屬僚若干,
由文登縣令劉仁瞻出任首任遼東南監御史,其職缺則由復寧州觀察使韓觀接替。
監御史主要職責有四點:
一是監督各州縣官員履職情況,並反饋各地政令落實上的實際困難;
二是監察官員以權謀私、執法不公、懶政怠政等行為;
三是限制大戶發展,打擊州縣官員與地方大戶相互勾結;
四是採集民情風俗,推進遼宋兩地民風混同;
其實,設定監御史一職,並非臨時起意,
之前同舟社改組時,徐澤就有這方面的想法,
只是彼時,同舟社極度缺乏治理地方官員。
徐澤也不能確定哪些官員會留下來,手下根本就沒有合適的人選。
第二,有計劃地推進治下各地官吏交流任職。
不僅僅是基層一線的地方官,還包括社務部各曹官員,
條件允許的話,除少數特殊崗位外,其餘的最終都要輪崗。
同舟社治下各地基礎不一,民風迥異,經濟差異極大,
不深入一線瞭解實情,獲取最真實的資訊,
就只能坐而論道,閉門造車,所有的政策必然會浮在面上。
這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事關同舟社事業的成敗,必須堅持。
第三,制定年度發展計劃。
各部、曹都要制定,一年、兩年和三年的計劃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