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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德的超越性。超越性是不能沒有的,所以墨子也對,也加十分。

然而這樣一說,問題也就來了。墨子講超越性,你說有道理;孟子講可能性,你說很正確。那我們到底聽誰的?都要聽。因為道德不能不講可能性,也不能不講超越性。只講可能性,不講超越性,就沒有道德;只講超越性,不講可能性,就不是道德。不是道德是什麼呢?弄得好是宗教,弄不好就是偽善。但無論宗教還是偽善,都不是道德。所以,墨子和孟子都有道理,仁愛和兼愛也都對。如果能夠合起來,就更好。因此我的觀點,是理想講兼愛,現實講仁愛,以兼愛導仁愛,以仁愛行兼愛。這或許是個辦法。

不過這已是後話,我們還是回到當時。當時的情況是什麼呢?是墨家主張的兼愛,孟子認為不可能,墨子也承認很困難,必須有解決的辦法。他辦法也有三個:算賬、恐嚇、集權。或者說,利害的計算、鬼神的嚇唬、君主的專政。正是由於這些解決辦法,又造成了儒墨兩家的三大分歧:功利還是仁義,鬼神還是天命,君權還是民權。

先說第一個辦法。

前面說了,按照人之常情,要想做到兼愛,實際上是很困難的。人們不但做不到,也想不通:憑什麼我愛別人和別人的親人,得像愛自己、愛自己的親人一樣?墨子顯然想到了這一點,他的辦法是和大家算賬。墨子說,現在有人反對兼愛,是因為沒弄清楚兼愛有什麼好處(不識其利),以為吃虧了。其實不然。兼愛不但不吃虧,還有紅利。為什麼呢?因為你愛別人,別人也會愛你(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你幫別人,別人也會幫你(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這樣兩全其美的事,怎麼會是吃虧?相反,你恨別人,別人也會恨你(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你害別人,別人也會害你(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這樣害人害己的事,為什麼要去做(《墨子·兼愛中》)?這就是墨子的第一招:利害的計算。

五 三大分歧(3)

這筆賬算得很清楚,很明白,很有道理。不過這樣一來,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說,兼愛就“成了一種投資,一種為自己的社會保險”(《中國哲學簡史》)。實行兼愛的人不但可以從中獲利,而且很可能還會“一本萬利”。相反,如果不仁不義,則有可能傾家蕩產,賠個精光。因此,仁義不但與功利不相沖突,反倒就是獲得功利的途徑,甚至本身就是功利。墨子的這個觀點,我們無妨稱之為“仁義即功利”。

墨子的這個說法,對於芸芸眾生,或許確有吸引力。但在儒家看來,卻是授人以柄。我估計孟子當時一定在肚子裡冷笑:你這是在講道德呀,還是在講功利呀?你這是在講“義”,還是在講“利”?道德不是要有超越性嗎?最重要的,就是超越功利嘛!只有超越了功利的需求(比如不吃嗟來之食,不受不義之財),才能實現道德的追求。所以,儒家的觀點,是“仁義即仁義”,或者“仁義非功利”。儒家認為,仁義就是仁義,它不可能是功利,也不應該是功利。在孟子那裡,義與利,永遠是針鋒相對、水火不容的。開啟《孟子》一書,幾乎第一句話就是“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在大多數人心目中,義與利,也是尖銳對立、涇渭分明的。比如見義勇為,就是不計利害;見利忘義,就是不講道德。墨子以利說義,豈非搞笑?

但是對不起,這一回我要明確表示贊成墨子。我認為,以利說義,恰恰是墨家比儒家高明的地方,也是墨家比儒家深刻的地方。為什麼呢?因為說到根本,義,就是利。只不過,在墨子那裡,可以稱之為“義”的“利”,不是個人的“小利”,而是全人類、全社會的“大利”,即“天下之利”(《墨子·兼愛下》)。天下之利也是利嘛!更何況,人類為什麼要有道德?難道是為了讓大家都權益盡失?當然不是。說到底,還是為了人類的幸福。所以,以利說義,並沒什麼不對,也沒什麼不妥。

可能有人會說,不對!墨子剛才算賬時,講的可不是什麼“天下之利”,而是“愛人者必見愛也”(《墨子·兼愛下》)。這可是個人私利。沒錯,墨子是這麼說的,但這也沒什麼不對。什麼叫全人類?什麼叫全社會?什麼叫普天之下?人類、社會、天下,都不是什麼空洞的抽象物,而是由一個個活生生的個人組成的。沒有個人,就沒有社會,也沒有天下。因此,沒有個人的“小利”,也不會有什麼全人類的“大利”。如果有人說,一件什麼事情,對全人類是有利的,但對每個人都是不利的,那這個所謂“大利”就一定是謊言。

其實,利,不但是“義之本”,也是“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