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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範圍、程式、責任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透過政務網站、新聞媒體、新聞釋出會、政府公報等形式,把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辦公地址、聯絡方式、職權目錄、人員分工、辦事條件、辦事程式、服務承諾、工作紀律和責任追究等情況進行全面公開。網路提供的平臺,不但使權力得以透明運作,而且使得權力透明運作的過程成為民眾與政府互動的過程。據報道,包括邯鄲論壇在內的政民互動網路平臺平均每天受理資訊2000多條。

從上面幾個因素可以看出,與一些地方形式主義式的政務公開相比,邯鄲的政務公開有著一些實質性的進展。但就目前的進展而言,還有幾個問題需要進一步討論。

一是責任追究制度。資訊的披露,權力的公開行使,意味著權力的自我約束。在實踐中也明視訊記憶體在隨意性較大,想公開就公開,不想公開就不公開,資訊公開時避實就虛等問題。對此,邯鄲市出臺了《行政權力公開透明執行投訴受理辦法》和《責任追究辦法》,本著“分級負責、下管一級”的原則,重點就應公開而不公開,公開而不全面、不及時、不真實,權力執行不規範,監督管理不到位等情況做出相應規定,明確了責任追究的具體事項和操作辦法。二是資訊公開的質量。比如,根據現有的做法,我們還看不出諸如地方政府財政預算的資訊如何有效公開和接受監督的問題。這個問題所涉及的不僅僅是政府的財政預決算報告內容是否公開,而是涉及預決算報告的資訊質量問題。僅就我國各級政府公開的預算草案來看,即使是其公佈的資料,公眾也很難對其進行處理和判斷。甚至一些專家,對那些數字也往往是霧裡看花。因此,一些看起來似乎明確的資訊,實際上是無效資訊。比如用相對數對應絕對數,用絕對數對應相對數等,這種最簡單的辦法也使得透明財政成為空談。三是資訊不對稱問題。政府的資訊是大量的,所涉及的規則和程式有的相當複雜,有的甚至是非專業人士無法處理的。以專業對專業,是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唯一辦法。因此,需要透過其他制度建設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這些問題,將另文討論。

六 監督的基礎是什麼?(1)

頻發的*案件,使人們更加深切地認識到資訊透明、政務公開、權力監督的極端重要性。上海有關方面負責人也強調指出,要根據社保資金案暴露出來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對公共權力執行的監督。但現在需要問的一個問題是,所有這一切需要在什麼樣的基礎上才有可能?

在過去的兩年中,有兩件均與交通部有關的事情,是很值得討論的。一件事情是,2005年《中國青年報》曾發表一篇文章,題目是《張春賢部長,我想監督您可無從入手》。事情的起因是,交通部部長張春賢讓記者捎話給社會各界:“作為交通部部長,歡迎大家對我進行廉政監督。”張春賢還要求全國各地交通廳、局長和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幹部,“要學會並習慣在被監督的環境下工作和生活”。《中國青年報》的文章指出:交通部門近年來一直是*的重災區,短短几年中,全國已有十幾個省區的交通廳廳長在公路建設工程中因貪汙受賄而被判刑,如此背景下,張春賢部長作這樣的表態當然值得讚賞。但在讚賞之後人們卻發現,對張部長歡迎大家做的事——“對我進行廉政監督”,似乎根本無從下手。我們既不知道部長權力的邊界到底在哪裡,也不知道這權力是如何行使的,既不知道部長的收入是多少,也不知道部長的夫人和子女都從事什麼職業……不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無從監督。要讓權力是可監督的,必須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作支撐。比如,儲蓄實名制和財產申報制度等的實施,以此來讓官員的收入和家庭財產情況透明。

2007年初,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教授高家偉又致信交通部部長李盛霖,信中提出:交通部應該公開每年的養路費應徵數額是多少?而實際徵收上來的數額又是多少?實際徵收上來的養路費又用到哪裡去了?高家偉教授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說,他之所以要寫這封信,是因為他在交通部官方網站上看到交通部副部長馮正霖此前的一個關於徵收養路費的講話,其中談道:“為了滿足348萬公里的公路的正常養護費投入,每年至少需要1000億元的資金,而全國養路費中真正用於公路維修和養護的資金約500億元。”因為高教授在“講話”中沒有找到全國一年徵收的養路費總數,無法理解馮副部長講的這個數字意味著什麼,因此萌生了詢問交通部部長的念頭。高家偉告訴記者,在政府資訊日益走向公開的時代,養路費繳納義務人有權利瞭解自己所繳納養路費的徵收標準、計算依據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