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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日本,他也算1A4中國人。土肥原談到他的 啟蒙老師是中國的學者,他一生奠定的事業與啟蒙老師是分不開的。進而告訴秦德純談 判的背後就是軍隊。言下之意,你不同意就動武。

秦德純與其針鋒相對爭執了三天,秦當場鬱憤吐血。第四天秦德純突然同意在土肥 原提出的條件上簽字,連土肥原都感到意外。秦德純在他的回憶記錄中提到這點,含混 地講到請示了上級。是誰?沒說。當時“何梅協定”剛剛簽訂,秦認為這不過是“何梅 協定”的翻版。爭也無用,只好如此。同年11月蔣介石在廬山召見秦德純的時候,秦力 圖對自己簽訂這樣蒙辱條約向蔣解釋。蔣只是說不用解釋了,這事不能怨你。同時對秦 大加慰勉。

西北軍歷來講究行武關係,而排斥軍校畢業的軍官,而秦是典型的軍校畢業軍官。 秦德純先後就讀於陸軍小學,陸軍中學,陸軍軍官學校和陸軍大學,接受了系統的軍事 教育。在西北軍中是獨一無二的。秦本人思維敏捷,才智出眾,兵法兵書倒背如流,是 宋哲元的得力軍師和幫手。此時,宋哲元被免去察哈爾省主席職務,即由秦代理,後在 盧溝橋事變之時,秦擔任北平市長,凡宋不在之時,皆由秦主持軍政。甚至蔣介石兩次 召見宋哲元,宋都委秦代行。盧溝橋事變後,宋哲元因病退出戰場去南嶽衡山養病和去 四川綿陽,皆由秦德純陪同。宋哲元在病危之際念念不忘到前線去看望袍澤弟兄,而也 主要想看看秦德純,如秦德純這樣軍校出身而受到宋哲元如北依重,也是因秦為人直而 不阿,智而不佞。

話說回來,此時察哈爾簽訂了“秦土協定”,察北大片領土讓給日本人,此後,平 津也處危局,何應欽不得不和華北駐屯軍司令官簽訂了“何梅協定”,其主要內容是取 消國民黨在河北、北平、天津的黨部;撤換國民黨河北省主席和北平、天津的市長;撤 退駐河北的中國軍隊;制止河北的一切抗日運動等。從此,中國在河北和察哈爾省的主 權大部喪失。這是國民黨蔣介石政府在對日政策上的一次最大妥協,而蔣介石對“何梅 協定”一說,一直持否定態度,多次飭令“何梅之間,並無協定”。事情是怎麼回事? 怎麼引起的?

我們引一段當時的文字:孫永勤部為熱河義勇軍之一,有眾3000人,屢在熱河南境,與日偽軍隊作游擊戰。 5月中旬,日軍大舉攻永勤,永勤逃至遵化,其地為停戰區,按照塘沽協定,我軍不得自 由派兵駐防,永勤遂得在該縣徵收糧秣,乘隙逃去。酒井(華北駐屯軍參謀長)乃指此 為我方接濟孫部,擾亂停戰區治安,違反停戰協定之罪狀,又謂曾獲義勇軍委任狀,上 有軍委分會蔣、何銜名。但此證據並未提出。

胡、白暗殺案,即指胡思溥(國權報社長)、白逾桓(振報社長)之被刺。兩報皆 在天津日租界發行,兩人皆在日租界寓所被刺。兩報言論,平日皆反對國民黨,親滿親 日。酒井謂白逾桓系日軍使用人,其遇刺系藍衣社所為。

酒井參謀長提出,將中央軍第二師、第二十五師及於學忠第五十一軍調出平津、河 北,調出蔣孝先憲兵第三團,取消國民黨黨部、藍衣社(實無此組織,可能指復興社) 的活動等十二條。如果國民政府承認這樣條件,其等於平津河北成為軍事空白。

協定交涉始於1935年5月29日,結束於6月10日,前後13天,共有4次。第一次為5月 29日,第二次為6月4日,第三次為6月9日,第四次為6月10日。談判代表,日方是華北駐 屯軍參謀長酒井隆大佐,北平大使館陸軍副武官高橋坦。中方代表是陸軍部長兼北平軍 事委員會分會代委員長何應欽。10日交涉實際上是日方發出最後通牒。何應欽不敢在文 本上簽字,只是口頭承諾。日方仍逼迫不捨,何於6月13日凌晨3時惶惶然離平南下。行 後,派軍委分會辦公室主任鮑文樾告訴日方代表高橋:“何總長已南下,但其面諾之事,同人均仍一一使其完成。”

後高橋代擬兩稿,第二稿原文:6月9日酒井參謀長所提出之各項期望,均予承諾且自動加以實施。

此致 梅津司令官宛,何應欽。

在此前後,日方華北駐屯軍步兵不過10箇中隊,炮兵1箇中隊,總數不及2000人。而 且分駐秦皇島、山海關、塘沽、軍糧城、天津等處,天津駐軍不足500人。而中國駐軍包 括中央軍,于學忠東北軍,商震晉軍,總數不下6萬人。

在交涉中,酒井自稱代表天津軍(即華北駐屯軍),高橋坦代表關東軍。中國人當 然信以為實。以後資料證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