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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日本戰略資源基地的觀點是 沒有什麼區別的。侵佔華北的意圖是一致的,不過是遲早、手法問題。

華北,當時包括河北、山東、山西、察哈爾、綏遠五省。熱河失守後,察哈爾北起 興安嶺南至延慶長約近千公里的邊界線與東三省毗鄰,張家口等地住有日本僑民,領事 機構,軍事顧問,明碼掛牌兒的特務機關,再加上甘心投靠日本人的漢奸蒙奸,可以說, 中國軍隊的一舉一動都在他們的監視之下。

二十九軍調回察哈爾以後,經過宋哲元等人的苦心經營,兵力發展到6萬左右。趙登 禹提拔當一三二師師長。這樣,二十九軍已經有正正規規的4個完整師。裝備也大有改進。 當時的編制是軍長宋哲元,副軍長佟麟閣(在北平香山)、副軍長秦德純,參議長肖振 瀛,參謀長張維藩,三十七師師長馮治安,三十八師師長張自忠,一四三師師長劉汝明, 一三二師師長趙登禹。真是兵強馬壯強盛一時。

日本人不甘坐視二十九軍不斷壯大,他們不斷在各地滋事,甚至鬧到首府張家口。 宋哲元為了息事寧人,總以“下不為例”解決。然而日本以此為例,不斷擴大。國事如 此,宋有何方。最末鬧到簽訂屈辱的“秦土協定”(即秦德純、土肥原賢二協定)。與 此相反,中央政權埋怨二十九軍與日人繁生摩擦,想調二十九軍南去“剿共”。

下面我們不能不把兩次張北事件,一次察東事件,向各位簡述一下。

第一次張北事件發生在1934年10月。其原因系由旅遊護照的檢驗引起糾紛。日本天 津駐屯軍(即華北駐屯軍,根據辛丑條約,日本人在華北有駐兵權,因司令部設在天津, 所以也稱天津駐屯軍)。參謀川口清健等8人,不按中國官方條約規定,驟作旅遊內地計 劃,於10月27日,由張家口出發,前往多倫,路經張北縣南門,為趙登禹一三二師衛隊 阻止,雙方爭執40分鐘,終於放行。張家口日領事橋本以趙部衛兵侮辱日本外交官、軍 官為由,向參謀長張維藩提出抗議。30日又與宋哲元軍長交涉,宋為息事寧人,令趙登 禹向日方道歉,並將執行檢查的連長免職。

日方仍不罷休,駐張家口特務機關長松井源太郎乘機要求中國軍隊退到長城以內。 宋哲元以此事應與中央政府交涉,遂成懸案。

3個月後,即1935年1月,其糾紛原因,由察哈爾沽源縣與偽滿洲國豐寧縣縣界界務 衝突引起。史稱察東事件或熱西事件。

塘沽協定後,日人久欲將察哈爾長城以北的土地,仿照協定辦法,劃作非武裝區。 我方以守土有責,不能照辦。日方又指長城以北土地屬於熱河,其駐熱河日軍遂時與守 軍發生衝突。

何應欽的北平軍分會做出讓步條件,通知宋哲元,宋已飭令照辦。日軍已在長城沿 線獨石口等地開始轟擊。直至1月25日宋軍被壓逼至長城以南。松井源太郎提出大灘會議 要求。結果自然是答應日方一切要求。史稱“大灘口約”。

美國報紙曾指出,大灘口約,為中國對日之新割讓。1935年5月31日,發生第二次張 北事件。此事由於檢查日軍官護照而引起。日阿巴噶旗(距多倫40公里)日本特務機關 官員大月桂、大井久、山本信等4人乘汽車自多倫經張北赴張家口,6月5日車抵張北縣北 門,守衛兵索取護照,日人強說,1934年10月第一次張北事件以後,宋哲元已允許日本 人不要護照,堅欲透過,衛兵出刃攔阻,排長旋將4人引至軍法處候訊,並給予酒食招待。 一面用電話請示張家口,電話又由張轉向北平(宋在北平),宋哲元令姑且放行,下不 為例。

張家口日領事橋本、特務機關中佐鬆開以日本軍官受中國衛兵恐嚇,向二十九軍副 軍長秦德純提出要求限5日答覆,否則日軍自由行動。

這次交涉先在張家口,後到北平秦德純家中舉行,談判的主要對手是秦德純和日方 首席代表土肥原賢二。所謂“秦土協定”就是以其二人命名。秦土交涉的結果是割讓察 東6縣,即沽源、康保、張北、寶昌、德化、商都。

1993年中日兩國兒童夏令野營訓練,也就是在這塊當年被日本人強佔去的土地上進 行。

土肥原與秦德純在北中國的戰場一直是談判對抗的對手。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土 肥原大將作為甲級戰犯,在遠東國際法庭上受到審判。秦德純是出席法庭的主要證人。

秦德純在他的回憶錄《誨誣談往》中曾比較細微地談到與土肥原談判的經過。土肥 原笑嘻嘻地講起他的外祖父一家自唐朝就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