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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王小峰在文字裡並不掩飾自己的好惡,他絕不吝嗇溢美之詞,正如他找準時機也會毫不客氣地冷嘲熱諷一下,他說“搖滾明星用酷、時髦的東西來包裝他們的虛偽、欺騙和貧乏,用音樂上的才華來為他們不良言行作辯解,掩飾他們的虛偽,他們知道弱智的歌迷最吃這一套。”這是我認為書中非常爽的一句話。

《不是我點的火》的作者王小峰據說早年有一個綽號“憤怒樂評人”,他確實與一般的樂評人不同,至少他有自己的觀點,哪怕偏激哪怕肉麻,他想到的就一定會說,我想他一定不是那種拿了音像公司宣傳費就手軟的人。“一招鮮,吃遍天”,如果真能這麼堅持著就算虛張聲勢一點又有什麼呢。

我最欣賞王小峰在後記中的一段話:“我喜歡音樂帶給我的那份自由,儘管這種自由在片刻間就遠去,但我還是期待它的再一次出現。”我想,曾經埋藏在年輕時光裡的歲月就是這樣被音樂包裹著,讓心飛翔,只是隨著我們逐漸長大,那些聽歌的人開始遠離音樂,其實,無論是今天王小峰的文字還是昨天抽屜裡滿滿的TDK磁帶,都讓我們覺得,在音樂裡,我們都一樣,孤寂且自由。

一隻不快樂的螢火蟲

草地裡很暗,你一直在哭。

我不喜歡你哭的樣子,你的嘴一扁一扁像人一樣,而我最討厭人了。

它們總喜歡把我們裝在瓶子裡,上個月,我一個人躺在蜂樹葉子上乘涼,剛和肉蟲子說幾句掏心的話,我就被一隻溼乎乎的手從樹葉上提起來,我都沒怎麼掙扎,就被扔進一個玻璃瓶裡,我知道,又成了別人的照明物。

那裡悶熱而且嘈雜,我的身體總是要和別人的擠在一起,而那種姿勢,讓我噁心。

可有什麼辦法呢,在快要窒息的時候,一些髒西西的手會擰開瓶子蓋,把我們全都到在地上。我們再各自回家,後來我聽見那些人說起一些名字:男人、女人、大人孩子什麼的。

我就得了憂鬱症,你一直在抱怨我晚上不亮了,我去看過心理醫生,他們說,不快樂的螢火蟲是不發光的。

所以,你哭的時候我比較恨你,你讓我害怕夜晚。

“我真想扇你倆大嘴巴子!”你抓著我的毛巾抽過來。

我的翅膀抬了一下:“別傷著自己。”

窗簾一鼓一鼓,有風。我走近你身邊,你身上很香,讓我想打噴嚏。

“我們還是睡吧”,我用曖昧的動作不停摩擦你的翅膀,連旁邊的草都在唰唰響。在你暴怒的時候我只能這樣安慰你,你越失態我就越窩囊,你就慢慢崩潰,我就逐漸勝利。我不明白你為什麼總要求我要發光,你以為那些發光的螢火蟲很牛逼嗎,秋天的風鈴會拿他們給往事無言照亮,他們的命運會跟我一樣。

影子很黑的螢火蟲都是被它們糟蹋過的,你覺得我丟臉,可誰最後的命運不是這樣?

你突然哈哈大笑,聲音大得有些嚇人。

我從搖床上掉到地上,臉都髒了。

那麼巨大的聲音就在我們頭頂上——“你還閒暗啊,那我再給你逮幾隻。”

我聽出來了,是秋天的風鈴在說話。

我也認識那隻鞋,是女人的,她的鞋帶兒永遠跟迷宮似的,可我還是要拼命地往上爬。

“這蟲子挺多的,我褲腿上也有,真噁心。”

晃動。

我在黑暗裡拼命想抓住什麼,但還是被重重摔在地上。我又看見了那個骯髒的瓶子。

那是漫長的一分鐘,我看見你的亮光在男人手裡一閃。你張著嘴,我從口型上分辨不出來你在喊“救命”、“混蛋”、“操”還是“我愛你”。我還是拼命往上爬,想去你要去的地方。

這時候我才憤恨自己為什麼不會發光!

“我也是一隻螢火蟲!我也是一隻螢火蟲!”

連肉蟲子都聽見了,我看見她正往這邊爬。

可是女人沒有聽見。

“怎麼草裡這麼多蟲子,差不多了,咱們回去吧。這隻討厭的硬殼蟲把它踩死算了,總往我褲子上爬。”

我從來沒聽見過這麼大的響聲,在我的頭上。

晃動,比先前更強烈的晃動。

我用十隻手扒在陌生的紡織品上,我的眼睛看著瓶子,可你在哪呢?我只是想看你一眼,想告訴你,下輩子我一定當個快樂的螢火蟲,至少這樣我們可以在一起。

我想抓住什麼,可實在太累了。

有東西重重打在我身上,手摺了,我的脖子好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