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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陳彤不同,她的小手溫熱,經常冒出來的新聞責任感讓她像女俠一樣到處為弱勢群體打抱不平,前些日子陳彤搬家,幾個民工對她家的東西帶著仇恨連摔帶打,傢俱壞了很多。她當時特委屈,覺得自己寫了很多文章維護外來務工青年的權利,維護農民的利益,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對待自己,難道只因為她住的房子用的傢俱比民工強嗎?可是事情過去她還是要用自己的小筆桿子為需要幫助的人吆喝,聲音不高但偶爾管用。
年輕的時候,她像舞弄兵器一般,把自己才華的鋒芒轉得上下翻飛,機敏尖刻,經常把社會現象罵得狗血噴頭,大快人心。現在的陳彤已經離開了她當初的許多尖銳,而多了一些柔順機智。
陳彤是個很真誠的人,說話沒遮沒攔,她的文章跟人一樣,很少有過多的修飾。《左手握右手》裡的一些文章我是熟悉的,她愛“罵人”,但人家那是俏罵,嘴角帶點兒笑意,得誰罵誰,得誰拍誰,劈頭蓋臉,鋪天蓋地,讓你根本躲閃不及。我不惹她,因為我心裡清楚我的反映沒她快。陳彤罵得智慧,沒粗話,不傷人,斜刺裡冷不丁扎你一刀,總是致命的,讓人很疼。大概很多個夜晚,她開著昏暗的檯燈左手右手一起撓鍵盤解構我們的生活,小智慧就在指尖和電腦的摩擦中冒出了火花,她躲在暗處自己美。
陳彤將女人的友誼比成冰激凌,雖然讓人覺得非常脆弱,但吃進去感覺良好。男人的友誼就不然,她把男人的友誼比成烈酒,喝順了的時候倍爽,喝不順的時候就慘了,她說:“我不是不相信友誼,我是不喜歡以友誼的名義來要求朋友為生意無條件買單。我討厭被考驗的友誼。”
其實陳彤這個人比她的文章哏兒多了,認識她先從她的書開始吧。
一招鮮 吃遍天
我的耳朵已經死去了。
今天,我們對於音樂的夢想不會幼稚地出現在音樂排行榜裡,沒人需要那些所謂原創音樂的啟蒙,曾經瘋狂地用雙卡錄音機翻錄出的TDK還在抽屜裡,但因為太長時間沒有去聽,裡面的音樂已經成了呻吟。我慶幸自己在最青春的時候沒能成為一名搖滾青年,我的耳朵就已經死去了。現在的人習慣把垃圾的東西叫成“商業”,於是美麗包裝下的音樂成了棒棒糖,很多人用自己單純的唾液摩擦著舌頭以及一些泛著甜味的色素,以為那就叫甜蜜。
因為對搖滾樂和中國原創音樂並不感興趣,所以我不知道王小峰是誰,看了一本被很多媒體把馬屁拍得噠噠響的《不是我點的火》,才知道那人原來是寫樂評的,大概很有名,因為在書的作者介紹裡說王小峰“十多年來,凡是叫媒體的地方都做過”,這牛吹得難免有些弱智,不過想想凡是敢大著膽子放言者都能被一些人推崇,那叫個性,所謂“一招鮮,吃遍天”,要的就是虛張聲勢的勁兒。
這是一本樂評的合集,其中收錄了作者多年來對音樂的感觸,《不是我點的火》改自比利。喬爾1989年的一首歌曲《不是我們點的火》,王小峰說這首歌是從事新聞行業的人必聽之作,“因為他把從1949年到1989年這40年間世界發生的大事串在一起,共涉及到102個時間,60多個人物,像一本微縮的歷史書。”當然,就在王小峰自己的樂評集裡也出現了不少人物、事件和歷史背景,從中不難看出他確實一直在關注耳畔的音樂世界。
也許是因為寫作時間不同,他的觀點也經常自相矛盾,上一篇文章剛把格萊美貶得一無是處,下兩篇提到一個音樂人的成就,標準就是得了幾個格萊美提名;剛剛因為音樂逐漸依附在視覺上而悲哀,在談到MTV的風行一文時卻說“MTV使我們看到了音樂的聲音”……什麼才是音樂的審美標準,是王小峰?是格萊美?還是我們自己?
如今我們的胃裡充滿了太多的慾望,而所有的慾望都還來不及消化,於是我們不得不讓自己臃腫的身體在等待發酵中獲取簡單的麻醉,這樣的麻醉讓我們更加迷戀一個自我的空間,在這個空間裡我們自以為無所不能。無論是搖滾樂還是王小峰都犯了同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