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會對親密關係造成極大破壞。憤怒成性的人很快就會完全處於和整個世界的矛盾衝突之中。憤怒有著兩個特殊的“洩洪口”:一個是對弱者,憤怒的發洩也有“專撿軟柿子捏”的嗜好。當某個人激怒了你但你無法對他發洩時,那些好欺負的人就會成為犧牲品。像張飛鞭打下屬本質上就屬於此種情況。另一個是對親近的人,越是面對親近的人,憤怒的情緒越容易宣洩。夫妻間莫明其妙地吵架,被動的一方有時會說:“有本事你找某某說去,找我發火算什麼本事!”造成這兩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對弱者發怒及親近的人發怒比對強者發怒、對陌生人發怒來得相對安全。儘管如此,一旦你的憤怒超出了另一方的承受能力,對親密關係的破壞有時是難以挽回的。只是,這種損害並不以對方憤怒或其他激烈的方式表現出來,以致容易被忽視。這種情況在上下級之間、戀人之間、父子之間、夫妻之間、朋友之間、兄弟姐妹之間時常發生。尤其是在上下級之間,因一方對另一方有一定的支配權,被支配一方無端受“情緒虐待”的情況居多,對雙方關係的危害也最大。由於這種危害有著較長的“潛伏期”,因而不容易引起當事人的重視。
而許多離異的夫妻,多年之後回想當年的生活,其實並沒有根本的矛盾衝突,不過是由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引發的爭吵,從而傷害了感情;而在當時,雙方都已覺得對方實在是不可理喻,無法忍受。而戀人之間,如果一方習慣於發脾氣,將會給以後的和諧相處埋下隱患。親人朋友之間,此類的問題也不少見。《紅樓夢》中就有典型的一幕。
在第二十二回裡,賈母出資二十兩給寶釵過生日,還特意安排了戲班子來熱鬧。到散場之時,鳳姐指著一位戲子說:“這個孩子扮上活像一個人,你們再看不出來?”寶釵、寶玉都看出來了,都不敢言明。史湘雲就當著眾人的面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樣兒。”寶玉聽了,忙把湘雲瞅了一眼,使了個眼色。眾人不過是玩笑,黛玉卻覺得大家是拿她當“戲子”嬉耍。回房後,拿寶玉來撒氣。寶玉冤得慌:“我又沒比你,我又沒笑,為什麼惱我呢?”黛玉道:“你還要比?你還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還厲害呢!”“我惱她,與你何干?她得罪了我,又與你何干?”弄得寶玉回思無趣,賭氣走了。回房躺在床上,“只是瞪瞪的”,“不覺淚下”,“不禁大哭起來”。寶玉對林黛玉還從沒這樣灰心過呢,每次林黛玉生氣,他都會去哄她,而這次卻看似例外了,是偶然為之,實質上恰恰是黛玉愛使小性兒積累下來的必然結果。
愛生氣的人往往不受歡迎。有調查發現,愛生氣的孩子得不到其他孩子的認可,而愛生氣的成年人則缺乏社交魅力。像《紅樓夢》裡的林黛玉,就是一個智商高而情商低的人。她動不動就耍小脾氣兒,因此,得罪了周圍好多人,在賈府很不得人緣。連心胸爽朗的史湘雲都曾對寶玉說她是一個“小性兒,行動愛惱人”的人。而與林黛玉毫無利害干係的趙姨娘在背後也發過牢騷:“要是那林丫頭,她把我們孃兒正眼也不瞧……”丫環小紅和墜兒在滴翠亭說悄悄話,中了寶釵的“金蟬脫殼”計,誤以為是林黛玉聽見了,當時就緊張起來,小紅說:“那林姑娘嘴裡又愛刻薄人,心裡又細……”林黛玉甚至在賈母面前也逐漸失去了寵愛,明確表示不能將她許配給寶玉。王熙鳳在賈母的態度明朗後,便使出了“偷樑換柱”之計,抽掉了她生活的精神支柱。最後正如她自己在《葬花吟》、《秋窗風雨夕》等詩詞中所說的,陷入了“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的苦難境地。林黛玉在絕望中一病不起,臨終前在悲憤之中,焚燒了象徵著她與寶玉純潔愛情的詩帕和記載著她心聲的詩稿。 可見黛玉之死,既是社會悲劇,也是性格悲劇。
富蘭克林說:“任何人發怒多是有理由的,只是很少是令人信服的理由。”不隨意表露自己的憤怒或者儘量按照有益的方式行事,儘量不攻擊、激怒他人,我們就能生活得更好。在相當多的情況下,在怒氣過後再處理不滿情緒會更好些。阿德勒說:“我們必須指出,所有性情暴躁的、憤怒的、尖刻的個體都是社會的敵人,也是生活的敵人。”
習慣於發洩憤怒的人,必然為憤怒所傷,這是一條重要的情緒發展規律。
從汶川地震來認識悲傷(1)
這一刻
我們的淚眼朝著一個共同的地方
一個名叫汶川的地方
一陣大地劇烈的顫抖
撕裂了我們的胸膛
無法抑制的淚水
掛滿了中國的臉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