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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漢語中單音節的發音與書面文字間的適當調整,是顯而易見的。音節形式的極端缺乏,是漢語的特點,其結果是出現了大量的同音字。比如“bao”包括超過一打的意思:“包”、“抱”、“飽”等等。由於形象原則運用到具體的事物或行為的時候受到限制,而且它也比較複雜,原來的“包”字就純粹作為一種語音的符號被借去指示其他的同音字。於是就發生了一場很大的混亂,直到漢代書寫體多少確定下來之前,我們有不少這樣的藉以指示其他詞語的假借字。於是就產生了一種需要,迫使中國人不得不給“包”字加上一個符號(稱“部首”)來表示各種不同意義的“包”。

音符的使用不是很確定的。於是就產生了以下這些字,它們的發音都是“bao”或“pao”,在現代漢語裡聲調不同,每個字都含有“包”,然而各自加上了不同的部首:

抱、跑、袍、飽、泡、炮、鮑、胞、炮、咆、刨、苞、雹,這樣,“包”加上“手”表示“圍抱”,加上“足”表示“奔跑”,加上“衣”表示“長袍”,加上“食”表示“吃飽”,加上“水”表示“水泡”,加上“火”表示“鞭炮”,加上“魚”表示一種“魚”的名稱,加上“肉”表示“子宮”,加上“石”表示“大跑”,加上“口”表示“吼叫”,加上“刀”表示“切削”,加上“草”表示“花蕾”,加上“雨”表示“冰雹”。這就是為解決同音字問題所進行的調整。

假如問題不在於同音字,假如漢語裡有像英語“scraped”“scratched”和“scapel”這樣的詞語,假如中國人造字之初就發明了“sc…a…p”,這些音素的基本符號,他們也同樣會被迫區分“cape”與“scape”、“scape”與“scrape”、“scrape”與“scraped”,以及“scrap”與“scrated”的發音的話,其結果就必然需要有符號字母來指示“s、r、ed(t)、p、ch”等等。要是中國人做到這點,他們就會有字母,他們中有文字能力的人也就更加普遍。

然而,漢語的單音節性決定了它使用象形原則的必然性。這個事實本身就深刻改變了中國人學習的特性與地位。由於中國文字本身的特點,其字形在口語中同樣反映不出來。一個語符在各種不同的方言甚至語言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發音,就像基督教裡的十字架在英語裡唸作“cross”,在法語裡讀成“croix”一樣。這與老大帝國統一的文化有緊密關係。更為重要的是,由於漢字的使用,人們在時光流逝了一千多年之後尚能閱讀儒家經典。我們可以作這樣一個有趣的假設:孔學的經典如果在公元六世紀時就不為人們讀懂,那麼孔學的崇高地位又將發生何許變化呢?

確實,中國文字在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時候經受了一場巨大的變革,如今連孔門學者部分為兩大陣營:一派相信古文經學,研究孔宅壁縫裡免遭劫難留存下來的書籍,另一派則相信今文經學,研究那些年老學者憑記憶記錄下來的經典,這些老人在短命的秦朝倖免於難。然而始自公元前213年,持續出現了不少儒學著作,其形式相對來講有一些不太重要的改革。這些著作要為儒家經典作用於中國人心靈的催眠力負大部分的責任。

只要符合孔學早期著作,也就合乎整個文學傳統,漢代以後尤為如此,一箇中國學生只要能讀懂一百年前的著作,也就能使自己讀懂13世紀、10世紀乃至2世紀的作品,這種方便程度如同一個現代藝術家能夠像欣賞羅丹的作品那樣欣賞維納斯。人們會納悶,如果過去對於我們來說不是那麼容易理解,那末古代傳統的力量還會如此之盛嗎?中國人的心靈還會這樣保守,這樣囿於過去嗎?

然而另一方面,這種文字的使用也有助於形成一種穩固的文學語言,稱文言,它與口語全然不同,因而也遠非凡夫俗子所能掌握。對口頭語言的記錄自然要隨活的語言的變化而變化,而文言由於不太受語音變化的影響,在習語和語法上有更大的自由。它不受到任何口語規則的束縛,並逐漸地有了自己的結構規律和大量的習語,這些都在歷代文人墨客的著作中積累下來。於是書面語就獲得了一種獨立的存在,不過多多少少也隨著不同文學樣式的變化而變化。

隨著時間的流逝,文學語言與活的語言之間的差別越來越大,直到今天,照心理上的難度而言,學習古文與學習外文已相差無幾。文言與口語兩者的句子結構規律也大相徑庭,因而僅僅把現代漢語的詞句換成文言的同句,還遠不足以稱為文言文。比如“三兩銀子”,就必須在句法上能換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