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名不雅馴。我們曾被叫做“王八蛋”;但是,此名較之“黑幫”,更是“斯下矣”。我們曾被命名為“反革命分子”。這確實是一個“法律語言”;不知為什麼,也沒有被普遍採用。此外還有幾個名,也都沒有流行起來。看來這個正名的問題,一直沒有妥善地解決。現在黑幫大院已經建成了,算是正規化了,正名便成了當務之急。我們初搬進大院來的時候,每一間屋的牆上都貼著一則告示,名曰“勞改人員守則”。裡面詳細規定了我們必須遵守的規矩,具體而又嚴厲。樣子是出自一個很有水平的秀才之手。當時還沒有人敢提倡法治。我們的“革命”小將真正是得風氣之先,居然訂立出來了類似法律的條款,真不能不讓我們這些被這種條款管制的人肅然起敬了。
但是,俗話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我們這些小智者也有了“一失”,失就失在正名問題上。《勞改人員守則》貼出來大概只有一兩天就不見了,換成了《勞改罪犯守則》。把“人員”改為“罪犯”,只更換了兩個字,然而卻是點鐵成金。“罪犯”二字何等明確,又何等義正辭嚴!讓我們這些人一看到“罪犯”二字,就能明確自己的法律地位,明確自己已被打倒,等待我們的只是身上被踏上一千隻腳,永世不得翻身了。我們這一群從來也不敢造反的秀才們,從此以後,就戴著罪犯的帽子,小心翼翼,日日夜夜,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把我們全身,特別是腦袋裡的細胞,都萬分緊張地調動到最高水平,這樣來實行勞改。
我有四句歪詩:
大院建成,
乾坤底定。
言順名正,
天下太平。
(二)我們的住處
關於我們的住處,我在上面已經有所涉及。現在再簡略地談一談。
“罪犯們”被分配到三排平房中去住。
………
牛棚生活(2)
………
這些平房,建築十分潦草,大概當時是臨時性的建築,其規模比臨時搭起的棚子略勝一籌。學校教室緊張的時候,這裡曾用作臨時教室。現在全國大學都停課鬧革命已經快兩年了,北大連富麗堂皇的大教室都投閒置散,何況這簡陋的小屋?所以裡面塵土累積,蛛網密集,而且低矮潮溼,黴氣撲鼻。此地有老鼠、壁虎,大概也有蠍子。地上爬著多足之蟲,還有土鱉,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小動物,總之,低矮潮溼之處所有的動物,這裡應有盡有。實際上是無法住人的。但是我們此時已經被剝奪了“人”籍,我們是“罪犯”,讓我們在任何地方住,都是天恩高厚。我們還敢有什麼奢望!
最初幾天,我們就在溼磚地上鋪上席子,晚上睡在上面,席子下面薄薄一層草實在擋不住溼氣。白天蒼蠅成群,夜裡蚊子成堆。每個人都被咬得遍體鱗傷,奇癢難忍。後來,運來了木頭,席子可以鋪在木頭上了。夜裡每間房子裡還發給幾個蘸著敵敵畏的布條,懸掛在屋內,據說可以防蚊。對於這一些“人道”措施,我們幾乎要感激涕零了。
這時候,比起太平莊來,勞動“罪犯”的隊伍大大地擴大了,至少擴大了一倍。其中原因我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這同我們有什麼關係呢?我觀察了一下,陸平等幾個“欽犯”,最初並沒有關在這裡,大概旁處還有“勞改小院”之類,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有一些新面孔,有的過去在某個批鬥會上見過面,有一些則從沒有見過面,大概是隨著“階級鬥爭”的深入發展,新“揪”出來的。事實上,從入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經常不斷地有新“罪犯”參加進來。我們這個大家庭在不斷擴大。
(三)日常生活
牛棚裡有了《勞改罪犯守則》,就等於有了憲法。以後雖然也時常有所補充,但大都是口頭的,沒有形諸文字。這裡沒有“勞改罪犯”大會,用不著什麼人透過。好在監改人員——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官方的稱呼?——出口成法,說什麼都是真理。
在“憲法”和口頭補充法律條文的約束下,我們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早晨六點起床,早了晚了都不允許。一聲鈴響,穿衣出屋,第一件事情就是繞著院子跑步。監改人員站在院子正中,發號施令。在我的記憶中,他們很少手執長矛,大概是覺得此地安全了。跑步算不算體育鍛煉呢?按常理說,是的。但是實際上我們這一群“勞改罪犯”,每天除了幹體力活以外,誰也不允許看一點書,我們的體育鍛煉已經夠充分的了,何必再多此一舉?再說我們“這一群王八蛋”已經被警告過,我們是鐵案如山,誰也別想翻案。我們已經罪該萬死,死有餘辜,身體鍛鍊不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