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右掖門。元和三年六月丙午,雷雨,火燒北宮朱爵西闕。”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宮宣室殿火。是時和帝幸北宮,竇太后在南宮。
明年,竇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宮盛饌門合火。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後寵衰怨恨,上有欲廢之意。明年,會得陰後挾偽道事,遂廢遷於桐宮,以憂死,立鄧貴人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漢中城固南城門災。此孝和皇帝將絕世之象也。其後二年,宮車晏駕,殤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絕。
安帝'一'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漢陽*(河)**'阿'*陽城中失火,燒殺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勝長,鄧皇后貪殤帝少,欲自養長立之。
延平元年,殤帝崩。勝有厥疾不篤,髃臣鹹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勝,遂更立清河王子,是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掩)**'厭'*服,謀欲誅鄧氏,廢太后、安帝,而更立勝。元年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其後涼州叛羌為害大甚,涼州諸郡寄治馮翊、扶風界。及太后崩,鄧氏被誅。
注'一'古今注曰:“永初元年十二月,河南郡縣火,燒殺百五人。二年,河南郡縣又失火,燒五百八十四人。”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園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庫火。'一'是時羌叛,大為寇害,發天下兵以攻御之,積十餘年未已,天下厭苦兵役。
注'一'東觀書曰:“燒兵物百*(一)**'二'*十五種,直千萬以上。”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陽陵園寢殿火。凡災發於先陵,此太子將廢之象也。若曰:
不當廢太子以自翦,如火不當害先陵之寢也。明年,上以讒言廢皇太子為濟陰王。後二年,宮車晏駕。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誅賊臣,立濟陰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漁陽城門樓災。
順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一'
注'一'古今注曰:“二年五月戊辰,守宮失火,燒宮藏財物盡。四年,河南郡縣失火,燒人六畜。”
陽嘉元年,恭陵廡災,及東西莫府火。'一'太尉李固以為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禍及枯骨,規廣治之尤飾。又上欲更造宮室,益臺觀,故火起莫府,燒材木。
注'一'古今注曰:“十二月,河南郡國火燒廬舍,殺人”也。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一'先是爵號阿母宋娥為山陽君;後父梁商本國侯,又多益商封;商長子冀當繼商爵,以商生在,復更封冀為襄邑侯;追號後母為開封君:皆過差非禮。'二'
注'一'臣昭案楊厚傳是災。
注'二'古今注曰:“六年十二月,雒陽酒市失火,燒肆,殺人。”
漢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陽劉漢等百九十七家為火所燒,'一'後四年,宮車比三晏駕,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注'一'東觀書曰:“其九十家不自存,詔賜錢廩谷。”古今注曰:“火或從室屋閒物中,不知所從起,數月乃止。十二月,雒陽失火。”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宮掖庭中德陽殿火,及左掖門。先是梁太后兄冀挾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喬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誣奏固、喬而誅滅之。是後梁太后崩,而梁氏誅滅。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庫火。五月丁卯,原陵長壽門火。先是亳後因賤人得幸,號貴人,為後。上以後母宣為長安君,封其兄弟,愛寵隆崇,又多封無功者。去年春,白馬令李雲坐直諫死。
至此彗除心、尾,火連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宮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東闕火。戊辰,虎賁掖門火。
五月,康陵園寢火。甲申,中藏府承祿署火。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內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園寢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千秋萬歲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
閏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鉤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陽前殿西合及黃門北寺火,殺人。'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是時連月有火災,諸*(官)**'宮'*寺或一日再三發。又夜有訛言,擊鼓相驚。陳蕃、劉*(智)**'矩、劉'*茂上疏諫曰:‘古之火皆君弱臣強,極陰之變也。前始春而獄刑慘,故火不炎上。前入春節連寒,木冰,暴風折樹,又八九州郡並言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