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殺菽。春秋晉執季孫行父,木為之冰。夫氣弘則景星見,化錯則五星開,日月蝕。災為已然,異為方來,恐卒有變,必於三朝,唯善政可以已之。願察臣前言,不棄愚忠,則元元幸甚。’書奏不省。”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轉行,民相驚噪。'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是時宦豎專朝,鉤黨事起,上尋無嗣,陳蕃、竇武為曹節等所害,天下無復紀綱。”
靈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園災。
光和四年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一'
注'一'陳蕃諫雲:“楚女悲而西宮災,不御宮女,怨之所致也。”
五年五月庚申,德陽前殿西北入門內永樂太后宮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宮雲臺災。庚戌,樂*(城)**'成'*門災,'一'延及北闕,*'度'*道西燒嘉德、和歡殿。案雲臺之災自上起,榱題數百,同時並然,若就縣華鐙,其日燒盡,延及白虎、威興門、尚書、符節、蘭臺。夫雲臺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術籍、珍玩、寶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是時黃巾作慝,變亂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時俱發,命將出觽,雖頗有所禽,然宛、廣宗、曲陽尚未破壞,役起負海,杼柚空懸,百姓死傷已過半矣。而靈帝曾不克己復禮,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騶騎電激,官非其人,政以賄成,內嬖鴻都,並受封爵。京都為之語曰:“今茲諸侯歲也。”天戒若曰:
放賢賞淫,何以舊典為?故焚其臺門秘府也。其後三年,靈帝暴崩,續以董卓之亂,火三日不絕,京都為丘墟矣。'二'
注'一'南宮中門。
注'二'魏志曰:“魏明帝青龍二年,崇華殿災,詔問太史令高堂隆:‘此何咎?
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唯率禮修德可以勝之。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為災。”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上天降監,故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荅天意。昔太戊有桑谷生於朝,武丁有雊雉登於鼎,皆聞災恐懼,側身修德,三年之後,遠夷朝貢,故號曰中宗、高宗。此則前代之明鑑也。今案舊佔,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宮室為誡。然今宮室之所以充廣者,實由宮人猥多之故,宜簡擇留其淑懿,如周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