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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他已經沒有力氣爬起來,兩個獄吏七手八腳的,一人扯著他一條胳膊,象拖著一具屍體,到門外去了。只留下一條血跡追隨他的腳跟。

那男子抬起頭,他雖面目粗野,見到官吏,仍是相當畏懼。他飛速地掃了小武一眼,又低下頭,叫道,求大人寬貸,小人一定老實回答。小人家住城南洪崖裡,家裡確有長兄。不過小人幾世清白為良民,剛才眾多大人說小人剽劫殺人,小人怎敢幹這樣奸宄不法的事。

好了,小武煩躁地打斷他,賊盜新抓來時,很少有主動認罪的。你說說,你以什麼為常業罷?難道果真名隸市藉?姓名為何?我將調閱縣廷戶曹的黔首市藉冊,確定你的身份。

那男子喘了口氣,道,小人名為韓孔,家貧為人幫傭過活。前月因一場小小的過失,被主人辭退。父母早亡,家有長兄,慳吝無情,不容我倚靠,無田地可以耕種。只好每日去市場遊蕩,希望揀些殘菜剩飯充飢,哪裡敢剽劫殺人啊……

那麼你的佩刀呢?小武突然大聲打斷他。

韓孔一臉茫然之態,什麼佩刀?小人從不耍刀弄棒。不知大人是什麼意思?

小武怒道,果然狡詐,你既然沒有市藉,難道連每年秋天的例行操練也敢不參加麼?如果真的沒參加,已經是廢格朝廷法令,罪行不淺,起碼要髡鉗為司寇刑徒。事到如今,還敢詭辯?不知道既然進了縣廷的決獄曹,就萬沒有原樣放出去的道理。

韓孔囁嚅道,大人所說的是。但是小人除了公事徵調,平日並不舞刀弄棒。

小武冷笑道,我提醒你一句,你腰帶上的銅釦,那不分明是掛刀的嗎?銅釦處的腰帶還有小塊地方顏色較深,分明是長久掛刀的痕跡。還敢抵賴?

韓孔臉上肌肉抖動,叫道,冤枉,這條革帶是小人在旗亭邊揀到的。小人窮困,一直用麻繩繫腰。倘若小人知道揀條革帶就惹下殺人官司,那是寧願光著身子也不會的。

旁邊的獄吏早耐不住了,其中一個拎起竹杖往韓孔身上鞭了一下,另一個衝上前死死揪住他的髮髻就要往亭柱上撞。小武叫道,諸君請住手,作為好的獄吏,是不該刑法逼供的,這不符合皇上的愛民之心。諸君且去休息,我有辦法叫他招認,且死無怨言。

回到決獄曹,小武吩咐,招文書掾吏,立即釋出命令,衛府剽劫案不日可破。嬰齊喜道,大人真的這麼有把握?小武笑了笑,道,你沒注意到這韓孔謊話連篇麼?他肌肉發達,孔武有力,偏要裝出一幅飢寒交迫的樣子?試問衣食不周的人可有這般肥健的?我看他手掌上起繭的部位,又分明握慣刀劍。問他秋季鄉里例行操練的事,偏又裝得愚昧無知。凡是喜歡撒謊的人,心中無不有隱情。他目光兇悍,卻裝得害怕之極,腰帶上分明有長期佩戴短刀的痕跡,卻死不承認。傳令下去,立即移書各鄉、亭、市、裡,傳告亭長、三老、鄉正等各主事官吏:

豫章郡豫章縣洪崖裡有爵公士韓孔,出入居處不節,無耕作產業,縣吏以遊惰不力田將之逮捕,經決獄曹驗問,得其居處出入不節狀,且頗廉得他隱情:衣帶故有佩刀處,而今無佩刀。瞻視應對甚奇,不與他人等。今韓孔應對曰:家貧,無耕作產業,僱傭人家,未嘗配髀刀,亦未嘗盜且殺傷人,無所坐罪。然諸獄曹掾雜問,以為衛府剽劫案,韓孔最具嫌疑。書下,各鄉、裡即傳訊所治下黔首:凡所接受韓孔衣服、器具、錢財者,即向縣吏自首所得狀,毋敢有所隱。知狀而弗詣縣吏者,與同罪。太初四年六月癸卯。決獄曹令史武。

大人相信定會有人將那刀鞘送交縣廷來嗎?嬰齊低聲問小武,還是肯定韓孔會將劫掠到的錢財送人?

從這人的出身和生活習慣來看,他不是習慣揮霍的人,劫得的錢財一定不會大方地分給別人。也正因為此,他不會捨得丟棄那刀鞘,就像貧苦的黔首們會下意識地把街市地上散落的每一塊爛布片掖在懷裡一樣。我相信這幾日一定有新的線索。嬰齊君,小武頓了一頓,聽說令叔在太守府中做事,可有什麼重要訊息沒有。我前幾日聽王公說,最近東南諸郡流民增多,局勢不穩呢。

嬰齊輕笑了一下,家叔為人一向謹慎,我問他太守府的院子裡有幾棵松樹,他都緘口不言,還常警告我為吏一定要廉潔敦愨。大人如果破獲此案,一定會以善於決疑查微而聞名全郡,甚至能獲得〃無害〃的榮譽稱號。雖然這算不上巨案,但因為涉及的是豪強大族,據說驚動了長安的御史,御史府的切責文書二次下到新淦。大人以後不但不用當那亭長,甚至可以調進太守府補百石卒史。我知道大人一向志向遠大,由卒史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