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車子還老遠的空子,油門一加就順利下道了。小年輕也馬上騎上了宏聲廣場,按說雙方都已經達到目的了,事情就過去了,但小年輕上了廣場後並沒有離開,而是停在那裡對著趙路日娘道老子的罵起來。
趙路上次跟吐痰那個男人起了衝突,被關了一晚上的禁閉,他知道了要“打不還手”,但是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罵不還口”吧?對方罵他娘,他也把車停下來跟對方對罵起來,兩個人越罵越氣,小年輕說:“你等到,老子撞死你!”
趙路也不是嚇大的,等到就等到!小年輕的女朋友剛開始還幫著他一起罵趙路,現在見小年輕真的衝動到要去撞人了,連忙阻止他,但她自己也坐在摩托車後座上,怎麼阻止得了呢?小年輕把龍頭一調轉,就從口子上衝下來朝趙路撞過去了。趙路的摩托車是處於停止狀態,他左腳放在路面上支撐著車子。小年輕對著他的車 屁股撞了一下,然後又蹭了一下他的車頭,就加油飛快從前面的一個口子上了宏聲廣場,朝陽光綠洲二期的方向跑了。趙路的車被撞得往前衝了一下,趙路趕緊捏住了前後剎,才把車子穩住。
看到小年輕真的敢撞上來,趙路肺都氣炸了,這是“故意傷害”!跟“謀財害命”沒什麼區別!他也馬上從前面的口子騎上了宏聲廣場,不過他沒有去追小年輕,而是把車子停下來掏出手機打了110。上次的教訓讓他學乖了,他意識到就算被人打了也不能還手,現在被人撞了更不能衝上去撞別人了,那樣就是“互撞”了,後果會更嚴重。但是我不去撞他,我找警察總可以吧?警察總會給我一個公道吧?
趙路之前也有過三次報警的經歷。
第一次是他的君越被貸款公司強行拖走的時候,警察說這是經濟糾紛,不歸他們管就把他打發了。
第二次是他買沃爾沃的時候。他覺得上個武漢牌照,用車子融資的時候就方便些,於是找了個代辦,他提前就跟代辦說了不能掛公司牌,要上個人戶。但牌照下來後他發現還是掛靠在別人公司的,如果掛靠公司,他自己在武漢就有公司,直接上牌就可以了,何必要花這冤枉錢呢?他就給代辦的打電話要求代辦的退錢。代辦的肯定不願意退錢,於是他打了報警電話,他是在漢豐報的警,接線員問他是在哪裡給對方轉的錢,趙路說在武漢,接線員就說讓他去事發地報警,就把電話掛了。
第三次是他崩盤後,迫不得已去幹體力活,接了一個給新樓開荒的活,他把活幹完,包工頭卻消失了,既不驗收,又不結賬。趙路無奈之下只好又求助於警察。接線員聽說是要工資的事情,也是說這是經濟糾紛,不歸他們管,趙路急了,說了句狠話,他說:“是不是非要我在工地上砍死一個人了你們才管?”派出所這才出警。警察的到來,驚動了工地上的總工,總共一個電話打給趙路的包工頭,包工頭馬上給趙路把錢轉過來了,驗收都不搞了。
這是他第四次報警。110的接線員聽說他被撞了,問清楚了事發地,倒沒說這種事情不歸他們管,就說這是交通事故,會安排交警隊的跟他聯絡。過了幾分鐘真的就有交警隊的跟他聯絡了。交警隊的人問他人有沒有事,車子撞得怎麼樣。趙路人肯定沒事,小年輕只是撞了一下他的車子,根本沒捱到他人。車子被撞後還是被他騎上來的,也沒什麼大事。交警隊的人就讓他先拍照,然後去交警隊處理。趙路手上還有單子沒送完,他聽說還要他去交警隊,心裡想要不就算了,雖然被撞了,但是沒撞出什麼嚴重的後果,去交警隊還耽誤他送單,交警隊在盤龍花園那裡,他送外賣都不接盤龍花園的單子,他嫌遠。
等他把單子送完,再仔細檢查摩托車的時候才發現右邊的後視鏡的角度不對,後視鏡的玻璃也破了,這明顯是剛剛小年輕蹭他車頭的時候撞了的。雖然換新的後視鏡也只需要50塊錢,但現在單價這麼低,50塊錢多難掙。再說這是那個小年輕撞的,憑什麼我本人要當這個冤大頭花這50塊錢?他又想到小年輕故意衝撞他,恨不得把他撞成植物人的樣子,越想越氣,氣湧上來就再也沒心情送單子了,他想到宏聲廣場裡就有派出所,他還給派出所送過外賣,他就徑直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人聽他說被車撞了,筆錄都沒做,就叫他去交警隊,說這是交通事故,歸交警隊處理。趙路只好騎著被撞壞了後視鏡的摩托車去了交警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