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們打起來了,女攤主和其他桌子上的食客都跑過來勸架,把他們拉開了,事件才沒有更加惡化。其實女攤主早就注意到了他們的爭吵,她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冷漠態度在一旁看熱鬧,看到事情已經由“發生口角”發展到“打架鬥毆”的階段了,才跑過來拉架。
趙路被人拉開後,也沒心情吃麵了,想起那些濃痰,他也吃不下去了,他掃碼付了錢就離開了。那碗麵他並沒有吃多少,吃這麼一點對肚子是沒法交代的,他本來就保持著按時吃飯的習慣,他還是去了對面的夜稀飯要了份蓋飯吃起來。
一份蓋飯還沒吃完,就見剛剛跟他打架那個男的帶著兩個警察來了,看樣子是衝他來的。一個警察問他:“你剛剛跟他打架了?”他指了指剛剛跟趙路起衝突的男人。
趙路還沒意識到是什麼情況,是對方先動的手,要報警也是趙路報,怎麼還惡人先告狀了?他沒覺得自己理虧,說道:“是的,但是是他先動的手!”
“打架了還坐在這裡吃飯?走,跟我們去所裡說明情況!”警察並不理會是哪個先動的手,兩人上來就一左一右的把趙路架走了。
原來這男的被人拉開了越想越氣,他怎麼說也是在這條街上混了幾十年,一把年紀了還被一個送外賣的為難丟了面子。他想起他小舅子是派出所的,就給小舅子打了個電話,小舅子聽說大舅哥被人打了,馬上安排了兩個同事過來,他並沒有親自來,迴避原則他還是懂的。
趙路和那男的被帶到大石壩派出所。他們是在彈子石老街發生的衝突,按道理說就算報警也應該是彈子石派出所處理。但沒有人理會趙路的疑問,警察只是詢問事情是怎麼發生的,也並不管是哪個先動的手,最終把事情定性為“互毆”。
趙路真是覺得冤,這要是以前在漢豐,市公安局他都能搞定,別說一個小小的派出所了。但這裡是重慶,雖然說他也是重慶人,但他是鄉卡卡頭的,大重慶跟他毛關係都沒有,在這裡,他也只是一個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打工人而已。就算在他在重慶沒有關係,但今天的事情他完全是佔理的一方,怎麼就變成了“互毆”呢?難道他就應該打不還手直到被活活打死?
“互毆”這個詞也不知道是誰發明的,最近經常出現在網路上。趙路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不僅小學、初中、高中沒見過這個詞,就連<大學語文>這門課也沒見過這個詞的出現,估計現在的碩士、博士可以學習這個新名詞了。
趙路始終沒有在那份帶有“互毆”字樣的筆錄上簽字,警察也沒有太過分的強迫他,只說不簽字的話今晚就在派出所過夜,好好想想,想清楚了明天早上再處理。
結果第二天早上趙路就被放了,警察的解釋是雙方都沒有受到嚴重傷害,一個小打小鬧就算了,互相不追究了,也不立案了。趙路在拘留室並沒有看到那個男人。那個男的怎麼會被關呢?他本來就是讓他小舅子給趙路一點教訓,如果他自己也被關了一晚上,那豈不是“殺敵一千自損一千”了?
趙路當然非常氣憤,但他也無可奈何,誰讓自己是社會底層人呢?誰讓自己在這裡沒有關係呢?
另一件糾紛也是晚上遭遇的。當時趙路要從宏聲廣場下道併入主道,那裡的主道是單行線,重慶商圈的單行線車流量都很大,趙路的摩托車前輪已經從口子上下來了,但主幹道上車子太多,都沒有讓他並道的意思,他就只能停在那裡找機會並道,這時候從大佛段正街下來一輛摩托車,摩托車上面坐有兩個人,躲躲閃閃的穿過馬路來到了趙路面前。騎車的是個小年輕,頭盔都沒戴,後面坐的應該是他女朋友。看樣子小年輕是要從這個口子上宏聲廣場去,但是口子已經被趙路佔住了,趙路也想快點下道,把口子讓出來,但是主道上的車子太多,他又不敢冒失的衝下去。本來他打算退回去,雖然車子是處於下坡狀態,但大不了用腳往後蹬兩下就退回去了。那個小年輕已經不耐煩了,大聲說道:“你快點下來嘛,把個口子佔到,你想讓我遭車撞嘜?\"
趙路也經常要求別人讓道,特別是這些從人行道到主幹道的口子經常是被人堵住了,遇到這種情況,趙路都會非常卑微的客客氣氣的說:“麻煩老師讓我過一下嘛!”絕大多數情況下別人都會讓行,假如碰到不願讓的趙路也沒有辦法,只能在後面等著。現在這個小年輕既想別人給他讓道,態度又如此惡劣,趙路的倔脾氣也上來了,他毫不客氣的說:
“你怕車撞我就不怕車撞?恁個多的車,我啷個下去?”
話是這樣說,他還是找到了前面車子過完了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