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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這裡的罷官與辭官沒有什麼兩樣。離任時,板橋有一幅公之於眾的畫,畫上的題辭是:“烏紗擲去不為官,囊橐蕭蕭兩袖寒。寫取一枝清瘦竹,秋風江上作釣竿。”跋語開頭就是“予告歸裡”四個字,可以直接證明是當日板橋辭官而非革職。《興化縣誌》說他是“乞休歸”,《揚州府志》說他是“以疾歸”,《清史稿》說他是“辭官鬻畫”,《清史列傳》說他是“以請賑忤大吏,乞疾歸”,都證明板橋辭官是他自己的意見,他對從政已經完全沒有興趣了。

板橋辭官之念,早在乾隆十四年(1749年)已見端倪。這一年,他曾有一首《自詠》,說:“濰縣三年範五年,山東老吏我居先。一階未進真藏拙,隻字無求倖免嫌。”這和板橋的《詩鈔》當日觸犯時忌,不得不剷板有關。這時候板橋為請賑曾被記大過,心境是很不痛快的。到了乾隆十六年,板橋便大嘆“十年蓋破黃綢被,盡歷遍,官滋味。”(《宦況》)對官衙生活開始厭惡了。他到南園看竹,便嘆“我被微官困煞人”,接著又有《思歸》《思家》之作。“將白頭供作折腰人”,大概是大吏對他有若干不禮貌之處,官場的庸俗使他覺得“官舍冷無煙”,便想到“江南薄有田,買青山不用青錢”。想回到揚州,回到江村,想看看隋堤煙柳。

關於請賑忤大吏之說,揚州、興化方誌未載,但從板橋《畫菊與某官留別》看,是有根據的。詩云:“進又無能退又難,宦途跼蹐不堪看。吾家頗有東籬菊,歸去秋風耐歲寒。”受畫者是“某官”,即知道板橋辭官內幕之官場中人,所以詩中透露出難言之隱。板橋乞歸,可能是境遇不佳時的急流勇退,在《濰縣竹枝詞》的辛未墨跡中,板橋曾有跋雲:“乾隆十二年(1747年)告災不許,反記大過一次。百姓含愁,知縣解體。板橋居士鄭燮舊作,辛未建子月書”。魯東災情發生於乾隆十一至十三年,所以十二年為救民水火被記過是符合事實的。至於乾隆十七年(1752年),未見有災情記載,《清史列傳》所記,說板橋“以請賑忤大吏”,難道是十二年種的因,十八年結的果麼?

還有一說,即板橋辭官有贓私之嫌。根據是板橋辭官之作,處處都要強調兩袖清風。十年以後,即乾隆乙酉,板橋自己還不無憤憤地說:“宦海歸來兩袖空,逢人賣竹畫清風。還愁口說無憑據,暗裡贓私遍魯東。”多年以後,板橋自贊復又自嘲,當不會無所為而發。板橋為人,據鄭方坤《本朝名家詩鈔小傳》裡說,板橋“嶔崎歷落,於州縣一席,實不相宜”,可見他的耿直坦白,無所忌諱,頗為官場所忌。要排斥一個山東老吏,什麼流言都是可能散佈的。板橋當不至於因恐懼流言而辭官,但是流言殺人,流言傷人,則是完全可能的。

板橋離濰之前,“無留牘,無冤民”。(《揚州府志》)而且先後在兩個縣十二年,獄中無犯人者數次。板橋勤政,稍有間隙,便外出察訪民情。據說一年春節,板橋見一戶門上貼的是“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一副對聯,便關照予以救濟。差役不解,板橋說,上聯缺“一”,下聯缺“十”,這便是缺衣少食。開門詢問,果然如此。離濰之日,想起過去自己捐銀放賑,饑民的字據尚在署中,便關照所有借券一起燒去。訊息傳出,士民大為感動。

板橋去濰之日,縣城萬人空巷。說是“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畫像以祀。”⑾也有為建生祠的,感板橋為官之德。板橋去濰,據說,有三頭毛驢,一騎坐書僮,一騎馱書篋,一騎自坐而已。

注:

①見《曹州府志·職官志文職》。

②分別見《板橋集·範縣》《板橋集·止足》。

③見《濰縣誌稿》。

④見劉熙載等《重修興化縣誌·人物誌·仕途》。

⑤見濰坊市博物館李金新、郭玉安《德政傳千古》,《碑刻耀藝林》一文,載興化鄭板橋紀念館《板橋》1984年1期。

⑥見《濰縣誌稿·人物誌》。

⑦目前,據作者所知,“判牘”有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墨跡、李一氓藏墨跡、山東高象九藏墨跡和日本收藏家所藏數種。

⑧見清·曾衍東《小豆棚雜記》。

⑨見《板橋集·與江賓谷、江禹九書》。

⑩這則故事,婁本鶴《鄭板橋逸聞趣談》有詳細描述。本文轉述時,參考民間傳聞,略有更動。

⑾見葉衍蘭等《清代學者像傳》。

第五章 二十年前舊板橋

——鄭板橋的晚年

一、宦海歸來

板橋辭官歸裡,頗得田園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