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快,心境極明朗,情緒極佳的狀態下。這種時候喝醉了,不會像心情不好時喝醉那樣出大洋相。
我所知道的周恩來第一次喝醉酒,是在他與鄧穎超結婚的大喜日子裡。那一次我當然不可能親眼見,鄧大姐曾說起這件事,笑著搖搖頭感嘆:“從那天起,我才知道總理能喝酒,也就從那天起,我就開始反對他喝酒。可是沒辦法,幾十年了,也由於工作的關係。他的酒一直沒少喝……”
那是1925年的8月初,周恩來與鄧穎超結婚,沒有舉行任何儀式,廢除了一切舊習俗,只有幾個親密同志一道喝了酒。氣氛熱烈,周恩來情緒極好,對於敬酒,來者不拒。據說胡志明也參加了、喝了不少。最後喝了多少誰也說不清,反正是喝醉了。有人一醉就癱,就蔫,周恩來是另一種型別,醉了也精神,吐過之後仍然情緒高漲,談興甚至更濃。
那天晚上,蔡暢大姐在場,看到天已很晚,又是新婚之夜,就要告辭。周恩來攔住,死活不叫走。蔡大姐看他醉得厲害,說也沒用,只好留下來陪著鄧穎超,同周恩來一道侃天論地。正是大革命風起雲湧之際,革命青年壯懷激烈之時;從五四運動談到廣東的革命形勢,從法國的勤工儉學,談到俄國的十月革命,談到高興處,周恩來兩眼朦朧,像遙望著逝去的歲月,動情地說:“我從日本回到天津,有次集會,最先站出來講話的,是一個兩隻大眼睛很引人注意的女孩子……”周恩來停頓一下,目光明確地一閃,簡捷地補上一句:“這就是小超。”
蔡大姐笑了:“看來這雙眼睛給恩來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鄧穎超說:“他那時激烈得很,抱定獨身主義呢。”
蔡暢續一杯濃菜水叫周恩來喝。周恩來神思悠悠地回憶著說:“當時我們不少學生相約,不戀受,不結婚,把全部身心投入改造中國社會的鬥爭中去,避免受拖累或給後人添麻煩……旅歐時,我才考慮,革命者找個一輩子從事革命的伴侶,這不是更好嗎?”
周恩來新婚之夜醉酒,正符合他高興時喜歡喝點的特點。越高興越近酒,他確實太高興了。他是1919年4月由日本回天津,隨即投入五四運動。那時周恩來21歲,鄧穎超過15歲。他們一起開會、辦刊物、組織“覺悟社”,接觸雖多,卻還談不到戀愛這一層,在周恩來眼中,鄧穎超還不過是個“小妹妹”,有時稱她“小超”,才15歲麼。
周思來1920年11月赴法國勤工儉學,與鄧穎超保持著通訊關係,通訊內容全是探討“中華雄飛”之路。那時也還不存在戀愛。何況年輕的周恩來在法國有了一個女朋友,關係很不錯的。
1956年,周思來對他的侄女周秉德講過,他在旅歐初期,曾經有一個比較接近的朋友,是個美麗的姑娘,對革命也很同情。然而,“當我決定獻身革命時,我就覺得,作為革命的終身伴侶,她不合適”。就是說,對革命僅僅是同情還不夠,必須是“能一輩子從事革命”,能經受得了“革命的艱難險阻和驚濤駭浪”才好成為終生伴侶。
周恩來說:“這樣,我就選擇了你們的七媽(即鄧穎超)。接著和她通起信來,我們是在通訊中確定關係的。”
周恩來說的這個“通起信來”,是指1923年給鄧穎超的一次來信,在這封信中,他首次向鄧穎超表露了愛慕之情。第一次表露不免含蓄,何況鄧穎超也知道周恩來在法國曾有一個女友,所以沒作任何表示。
鄧穎超無表示,周恩來便接二連三來信,一次比一次談得明確,並且請鄧穎超作明確答覆。鄧穎超是獨生女,她的答覆是:這樁大事要和媽媽商量。而媽媽的態度是:“彆著急,等他回來以後我看看再說。你們倆人現在一個在國外,一個在國內,著什麼急呀?”
於是,事情拖了兩個月,這兩個月裡,周恩來頻頻來信,雖然是談國家、民族之命運,論人民大眾之疾苦,但每信不忘催問鄧穎超本人對這個戀愛問題的態度。李維漢從法國回來時,周恩來還託他給鄧穎超帶來一封“情書”。於是,鄧穎超被感動了,回了一封懇切的信,對周恩來的求愛給予了肯定的答覆。
他們的戀愛關係就這樣在通訊中確定了。
周恩來1924年歸國,到1925年黨組織把鄧穎超由天津調廣州,他們已經有五年未見面。現在見面了,結婚了,周恩來的高興喜悅之情自不必言;高興而喝多了,也是在情理之中。
不過,新婚之夜大醉,又不讓蔡大姐走,這不能不算失態。在這點上,鄧穎超同周恩來有點矛盾是正常的、像普通人的家庭一樣,當丈夫好酒時,妻